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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桂松蕾)2019-04-2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桂松蕾女士


   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职务,积极
参加董事会会议、主持召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执行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依
法正常运作,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意见与建议,督促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各
项原则和规定,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制度的制订与修改,推动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 2018 年度独立
董事具体履职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参加公司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类型
                                     独立董事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
                                                                                       同意
                                     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2018 年 4 月 27 日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的独立
                                                                                       同意
                                     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独
                                                                                       同意
                                     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     同意
                                        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1 日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 7 月 24 日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
                        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2018 年 8 月 28 日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发表的
 2018 年 9 月 17 日                                                                    同意
                       第二十一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同意
                       第二十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
 2018 年 11 月 30 日                                                                   同意
                       第二十四次会议   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时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财务部、证券部、聘任的会计师等单位和人员进行沟通;关
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提
出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得到公司的采纳;认真独立履行职责,基于专业知识审议各项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现场工作时间符合规定要求。
    四、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
展情况的汇报,审阅相关资料,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与年审会计师
进行沟通,对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情况进行审核把关,以确保年度报告全面反映
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
交易等行为。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我们均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
参加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认真组织参与议案事项的讨论审核,
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此基础上形成各专业委员会决议,特别是在审议决策重大投资、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选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效率。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本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本年度,本人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日常管
理,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
项进行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
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日常关联交易
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的项目投资情况向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解,就项目可行性和投资风险加强管控等方面对公司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
职责。
    3、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
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多次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涉
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析,在公司发展战略、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提出
独到的建议。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或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持续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活动,不断学习相关法规尤其是
公司治理、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
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本人将继续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尽职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其他成员、
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不断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的完善与优
化。切实维护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桂松蕾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