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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204292022-04-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清新环境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实现稳健经营,有效规避外汇市场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和生产经营所需商品价
格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股东权益的不利影响,结合公司经营战略需
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
期货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
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前述标的资产的组合。其中与商品挂钩的衍生品交易,
主要在国内期货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有业务资质的机构进行。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和公司
的经营需要,经公司及子公司预测,2022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
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
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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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以正常业务背景
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商品波动的抗风险能力为主要目的;通过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具体业务
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和收益;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
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持
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五、金融衍生品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
价格 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
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及对方违约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
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
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

    4、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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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利率和价格波动风险是合理
的,且公司已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
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以风险防范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
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能够
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四)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
约量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或等值外币,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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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清新环境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
公司应对汇率、利率等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清新环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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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顾翀翔                   庞晶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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