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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2-05-17  

                                                                                                        保荐工作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清新环境
保荐代表人姓名:顾翀翔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晶晶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是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案
                                                                  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案
                                                                  0,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保荐工作报告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股
                                                              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
                                                              行为规范;上市公司规范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运作和社会责任;募集资
                                                              金管理;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问题            采取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保荐工作报告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积极配合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保持
                                                        是                  不适用
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方面的承诺
2.控股股东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控股股东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关于四川发展国润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业绩
                                                        是                  不适用
承诺
7.公司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前不投入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保荐工作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顾翀翔                庞晶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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