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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1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7 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各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
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
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
认真进行了自查和论证,据此确认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股。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机构投资
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
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或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
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
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
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403,721,079 股,
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421,116,323 股(含本数)。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
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
共享。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72,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危废综合处置项目                                         132,000.00
     1.1     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56,000.00
     1.2     雅安循环经济固废综合处置项目                              42,000.00
     1.3     新疆金派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                          34,000.00
     2       大气治理项目                                              59,000.00
     2.1     玉昆钢铁烟气脱硫脱硝 BOT 项目                             35,000.00
     2.2     苏能锡电脱硫系统及烟气提水 EPC 项目                       24,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81,000.00
                                合计                                  272,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
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编制了《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北京
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2BJAA10066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的填补措施。同意公司 控股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所作出的公
开承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