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认为: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
往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的担保余额为46,588.24万元;公
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2,266.35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为18,540.00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经核查,《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骆建华    王华   张敏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