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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京电子: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6-047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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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祥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李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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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15,847,823.63                1,261,261,620.02                          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35,858,928.33                     650,277,495.85                       13.16%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9,562,986.80                    38.89%           545,806,154.59                3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07,039.61                    -29.29%           96,208,248.84               469.4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374,655.52                    -19.59%            5,305,709.06               171.6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1,961,145.81              -140.5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50.00%                     0.27              4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50.00%                     0.27              4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8%                   -0.35%                  13.87%                11.20%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5,622,986.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640,399.5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300,846.59

合计                                                                         90,902,539.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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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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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9,13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惠州市京港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92%        111,858,462                  0 质押                 67,600,000
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中扬电子科
                  境外法人              20.40%         71,492,613                  0
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普惠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0%          2,448,310                  0
有限公司

林道冶            境内自然人             0.57%          2,000,000                  0

广州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清泉明
                  其他                   0.53%          1,861,575                  0
德牪犇 3 号资产
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47%          1,647,2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李爱儿            境内自然人             0.45%          1,583,30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宝兴业事件驱动 其他                      0.42%          1,468,333                  0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
                  其他                   0.38%          1,323,900                  0
因子精选策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紫光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0.34%          1,199,900                  0
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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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数量

惠州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1,858,462 人民币普通股       111,858,462

香港中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1,492,613 人民币普通股       71,492,613

惠州市普惠投资有限公司                                                2,448,310 人民币普通股         2,448,310

林道冶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清泉明
                                                                      1,861,575 人民币普通股         1,861,575
德牪犇 3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47,200 人民币普通股         1,647,200

李爱儿                                                                1,583,3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3,3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宝兴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                                          1,468,333 人民币普通股         1,468,333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                                          1,323,9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3,9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1,199,9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9,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
说明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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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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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关于核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正在
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 07 月 08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
                                                                              文的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
                                                     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除中京电子以外的
                                                     其他企业没有以任何形
                                                     式从事与中京电子的主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
                                                     业务或活动。中京电子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在境内证券交易
                                                                                           担任控股股
                     京港投资、                      所上市后,在本公司作 2011 年 04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东或实际控   正在履行
                     杨林                            为中京电子控股股东期 25 日
资时所作承诺                                                                               制人期间
                                                     间,本公司将不从事并
                                                     将促使本公司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不从事任何与
                                                     中京电子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
                                                     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如因本公司违反本
                                                     承诺函而导致中京电子
                                                     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
                                                     中京电子全额赔偿。

                     杨林         股票减持承诺       杨林承诺“自中京电子首 2011 年 04 月 担任实际控    正在履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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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25 日            制人及董事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期间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
                                               京电子股份,也不由中
                                               京电子回购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
                                               将主动向中京电子申报
                                               本人间接持有的中京电
                                               子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除上述锁定外,在本人
                                               担任中京电子董事期
                                               间,本人每年转让的中
                                               京电子股份数不超过本
                                               人间接持有的中京电子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在本人从董事职务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
                                               转让间接持有的中京电
                                               子股份

                                               本人将主动向中京电子
                                               申报本人间接持有的中
                                               京电子股份及其变动情
                                               况,在本人担任中京电
                                               子董事或高管期间,每
                                               年转让的中京电子股份
                                               数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
                     刘德威、傅
                                               的中京电子股份总数的 2011 年 04 月 担任董事或
                     道臣、余祥 股票减持承诺                                                          正在履行
                                               百分之二十五;自中京 25 日             高管期间
                     斌、刘德林
                                               电子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
                                               中京电子股票;离职后
                                               半年内,本人不转让间
                                               接持有的中京电子股
                                               份。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未来三年
                                               (2014-2016 年)的具体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2014 年 05 月 2016 年 12 月
                     本公司       分红承诺     股东回报规划(1)、公                                  正在履行
所作承诺                                                                20 日         31 日
                                               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
                                               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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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
                                                 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2)、公司根据《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
                                                 配利润的 20%。(3)、在
                                                 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
                                                 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
                                                 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公司在每个会计
                                                 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
                                                 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
                                                 决。(5)、公司分红事项
                                                 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
                                                 事和监事的建议和监督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无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232.00%    至                     266.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9,700   至                       10,700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24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升的原因主要为:股权转让实现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投资收益增长较大。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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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8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非公开发行进展

2016 年 08 月 2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情况

                                                                         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提供定期报告披露
2016 年 09 月 1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相关信息)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