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圣阳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1-03-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圣阳股份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
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
绩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根据相关
会计准则,本次投资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外汇交易币种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
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
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主要的结算外币币种有美元、欧
元等。

    2、业务期间及规模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
累计金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拟投入资金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需要依照与银行签订
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及期权费外,不需要投入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
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
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
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
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
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
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
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
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
值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
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
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
行。

    3、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
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
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
处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司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
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
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阳股份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提
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
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
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
风险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内部控制风险
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国泰君安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赵钟洪、刘小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