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业绩指标,公司对高级管理人 员 2021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马涛、桑丽霞、梁仕念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