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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能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0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2-07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4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 725,187,589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31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714,797,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59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390,5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0,390,50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1%。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4,675,385 股(其中现场投票 714,797,086 股同意,网络
投票 9,878,29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4%;反对
495,3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弃权 16,900 股,占
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9,878,2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0705%; 反 对 495,3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7669%; 弃 权 16,9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6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4,700,185 股(其中现场投票 714,797,086 股同意,网络
投票 9,903,099 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8%;反对
201,804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弃权 285,60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4%。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9,903,0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3091%; 反 对 201,8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9422%;弃权 28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
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