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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康医药: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31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经核
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
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以及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执行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的或有风险;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公司已担保额度进行减少的议案》,同意为满足
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药品、医疗器
械生产供应商申请应付账款结算时提供担保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以上新
增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 11.845亿元人民币,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拟适度调整前期审议通过的被担保人之间的额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
求,降低财务成本,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时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以上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不
超过 6.66 亿元人民币,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57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00,00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270,000 万元。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担保发生事项均为控股或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
外担保事项。亦没有违规担保情况,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武滨                     柳喜军                      于建青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