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6-05-05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安科技”或“公司”)于2016年5月4日与Haldex Brake Products AB(以下简
称“Haldex公司”)签订了《关于成立(瀚德万安(中国)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的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双方拟在中国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瀚德万安(中国)电控
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aldex VIE (China) ElectroMechanical Brake
Systems Co., Ltd.)(暂定,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本次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
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公司名称:Haldex Brake Products AB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注册地:瑞典Landskrona
4、邮箱 507,邮编 SE 261 24
5、董事长:Gran Carlson
6、首席执行官:Bo Annvik
7、注册时间:1911-03-16
8、Haldex公司主营业务:全球商用车行业领先的创新解决方案供应商,为
全球商用车行业提供提升车辆安全性、稳定性和环保性能的技术解决方案和产品,
专注于商用车领域制动系统和空气悬挂系统产品销售、研发设计、生产制造。
Haldex公司及其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文名称为:瀚德万安(中国)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英
文名称:Haldex VIE (China) ElectroMechanical Brake Systems Co., Ltd.) 暂定名,
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恒永路328弄56号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车辆机电制动系统(英文缩写EMB)及其相关零件的设计、
开发和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政府最终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6、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Haldex公司以现金及专有技术评估出
资。
7、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8、股权结构: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50.00% 货币出资
1,500.00 货币出资
Haldex Brake Products AB 50.00%
3,500.00 专有技术评估出资
合计 10,000.00 100.00%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四、《合资合同》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将利用EMB技术大幅度提升市场上现有的车辆制动系统,尤其
是针对纯电动汽车。
2、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
3、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万安科技以现金出资5,000万
元,占合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50%;Haldex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合
资公司总注册资本的50%,其中人民币1,500万元以等值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欧
元现汇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出资通过向合资公司转让EMB专有技术的方式出
资。
4、合资公司拥有区域内EMB技术的独家权利,Haldex公司拥有区域外EMB
技术的独家权利。
5、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应由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六名董事组成,万安
科技有权委派三名董事,Haldex公司有权委派三名董事。董事长最初由万安科技
委派,董事长委派的权利每三年轮换一次。所有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经原
委派方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6、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髙权力机构,决定与合资公司有关的一切重大事
宜。
7、合资公司设监事二名,万安科技委派一名监事,Haldex公司委派一名监
事由乙方委派。监事的任期为三年,经原委派方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8、合资公司的总经理最初由Haldex公司提名,副总经理最初由万安科技提
名,总经理、副总经理委派的权利每三年轮换一次。
9、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应为自成立日起三十年。
10、经一方提议,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可在经营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有关
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11、本合同应自审批机关签发本合同项下议定的合资公司设立批复之日起生
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EMB(ElectroMechanical Brake)技术”指应用于车辆的机电制动技术,
“EMB产品”指应用于车辆的机电制动系统产品,合资公司将利用EMB技术升
级取代市场上现有的车辆制动控制系统。EMB是把市场上汽车制动系统由传统
的压缩空气或者液压驱动,变为由电子控制和电机驱动执行的机电一体化制动控
制系统,在响应时间、制动距离、舒适度上都将有很大幅度提高,使车辆主动安
全性能得到显著提高。由于不需要车辆的压缩空气和液压能源,使车辆减少了动
力消耗、节能减排环保并且降低了噪音;同时也大大简化了结构、降低了装配和
维护的难度,节约了成本。从全球汽车制动技术发展趋势来看EMB将最终取代
传统的空气和液压制动控制系统,成为未来车辆的发展方向,尤其是针对目前日
新月异的新能源汽车。
合资公司的建立将使公司在中国及全球车辆主动安全产品技术领域,特别是
在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将对公司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
等战略性产业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及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将充
分关注行业及市场的变化,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由于EMB
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全新的业务领域,受市场、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能否达到预期前景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成立(瀚德万安(中国)电控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