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7-1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董建平、寿邹、朱建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