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5-23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2017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令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
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
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于2017年4月届满到期,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发出
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议,提名陈黎慕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5 月 22 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黎慕:男,1962 年出生,经济师。历任诸暨市汽车制动器厂供销科科长;
万安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任万安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四川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江西万安三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普拉恩管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
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万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黎慕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的弟弟,目前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3,927,190 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 8.29%的
股权,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