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利祥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五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89,349,09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0.3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89,349,09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0.32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9,368,39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4.46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9,368,392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4.46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关于选举陈利祥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2. 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3. 关于选举陈永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4. 关于选举俞迪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5. 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6. 关于选举杨成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关于选举陈利祥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2. 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3. 关于选举陈永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4. 关于选举俞迪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5. 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1.06. 关于选举杨成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2.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关于选举董建平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2.02. 关于选举寿邹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2.03. 关于选举朱建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关于选举董建平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2.02. 关于选举寿邹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2.03. 关于选举朱建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3.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 关于选举陈黎慕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9,349,09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关于选举陈黎慕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 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349,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368,3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余飞涛、金晶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