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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2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0-06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
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现场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及议案等文件已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
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亲自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朱星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朱星河先生、万建英女士、施小龙先生、吴志军先生、彭
丁带先生;朱星河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朱星河先生、彭丁带先生、刘萍女士;彭丁带先生为召集
人。
    (3)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成员:胡恩雪女士、吴志军先生、刘萍女士;吴志军
先生为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成员:胡恩雪女士、施小龙先生、吴志军先生、彭丁带先生、刘
萍女士;刘萍女士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续聘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余豪先生、施小龙先生、邵英平先
生、刘文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董事长提名,会议同意续聘余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余豪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645690352@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 88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提议及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续聘万建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会议同意续聘陈芦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蔡云先生、张国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蔡云先生及张国石先生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0791-88197020
    电子邮箱:hdgx002591@163.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 88 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朱星河先生、施小龙先生、万建英女士、彭丁带先生、吴志军先生、刘萍女士的简
历详见 2020 年 8 月 5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胡恩雪女士、余豪先生、邵英平先生、刘文洋先生、蔡云先生、张国石先生、陈芦女士
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恒大高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恒大高新: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1、胡恩雪女士简历
    胡恩雪,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
博士后企业导师,江西省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江西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江西省
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江西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副理事长、江西省总工会第六届女职工委
员会副主任、民建江西省委会妇女委员会主任、江西省民建企业家协会轮值会长、正和
岛江西岛邻结构轮值主席、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导师、江西师范大学校外研
究生导师、南昌航空大学创业导师。2019 年 3 月 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光荣称号、
2019 年 1 月入选改革开放 40 年 50 名优秀赣商、2018 年 6 月获“江西省优秀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2017 年 1 月获江西省民营企业家协会授予“2016 年江西
经济影响力年度人物”、2014 年 6 月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授予“江西省十大杰出民营女
企业家”光荣称号、2014 年 6 月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授予“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
2012 年获江西省工商联、江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爱心女企业家”称号、2012 年 3 月
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授予“首届南昌十大杰出女性”光荣称号、2010 年 12 月江西省工商
业联合会、江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授予“十大优秀民营企业家”光荣称号、2010 年 12
月获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协会授予“优秀总经理”称号、2010 年 12 月获中国民建国会
中央委员会授予“优秀会员”称号、2008 年 10 月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授
予“优秀女企业家”称号、2008 年 7 月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授予“中国民主建国
会全国抗震救灾优秀会员”光荣称号、2008 年 3 月南昌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南昌市三八
红旗手”光荣称号。历任江西省盐业公司主办会计,江西恒大高新技术实业有限公司(江
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
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胡恩雪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43,681,069 股,与朱星河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 36.5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恩雪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胡恩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余豪先生简历
    余豪,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理财
规划师,拥有证券专业二级等级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深圳证券交
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及期货从业资格证。历任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理财经理,长城证券
南昌营业部投资顾问,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华
农恒青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余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余豪
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经查询,余豪先生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邵英平先生简历
   邵英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大专学历,EMBA,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历任北京染料厂质检中心质检员,班长;恒安集团江西公司生技部经理、
质检室主任,工厂经理;恒安集团天津公司工厂经理,恒安集团安乡公司工厂经理。2006
年入职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质检部经理,工程部副主任,副总调度
长,技术部主任,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邵英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52,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英平先生不存
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邵英平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刘文洋先生简历
    刘文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江
西江联普开电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二处副处长。2010 年入职江西恒大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公司市场部副经理、经理,业务部副经理、业务南大区
营销总监、营销总监,新业务事业部营销总监。现任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截止目前,刘文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文洋先生不存在以下
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文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5、蔡云先生简历
    蔡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5 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江西联创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投资主管、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主管。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蔡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蔡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张国石先生简历
    张国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工程师。历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江西恒大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
    截止目前,张国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国石先生不存在以下
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张国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7、陈芦女士简历
    陈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大学学历,财会专业。1997
年 7 月-至今,历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纳,财务部副主任,统计结算中
心经理;现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止目前,陈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芦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芦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