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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大高新:关于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五部委
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
组织申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通知》,组织开展了 2015 年全国小
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竞争性评审得分,南昌市成
功入围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名单。为贯彻国家五部局联合开展小
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以下简称“两创示范”)工作精神,进一步落实
南昌市“两创示范”工作,完善南昌市小微企业投融资体系,南昌市成立“南昌
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基金母基金”,专项基金的宗旨是围绕南
昌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链,部署资金链。通过政府引导,建立财政资金和社会资
本共同参与的,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的小微企业创业投资机制,
加快南昌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在此背景下,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
高新”)拟以自有资金 3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南昌恒大优势创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具体以工商登记和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
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恒大优势”或“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的其他投资方
分别为南昌恒优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优鼎诚”)、苏州优势二
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势二号”)、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服务中心”)。该合伙企业致力于支持南昌市乃至江西省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
以及表面工程、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相关产业链技术创新,推
动产业发展升级。
       (二)对外投资审议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
资合伙企业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南昌恒优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63PD56H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庐北路 88 号 4 楼 4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20 年 12 月 3 日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不得违规从事金融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
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万元)
 1       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300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南昌恒优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母公司北京比特资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已经具备私募股权基
金管理人资质,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02536】。
       关联关系:恒优鼎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恒优鼎诚与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
       三、合伙企业其他投资人情况简介
       1、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 0106 3520 6805 XC
       住所: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一路 89 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15 年 08 月
       注册资本:47,555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晓聪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各类基金;从事股权投
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西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持有 78.9717%股
权;江西省手工业合作联社持有 21.0283%股权。
       2、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公司名称: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100491102270L
       住所:南昌市洪城路 655 号
       企业类型:事业法人
       成立时间:1988 年 4 月
       开办资金:13 万元(自收自支)
       法定代表人:刘子南
       经营范围:技术交流与协作、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务科技中介等服
务。
       3、苏州优势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苏州优势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 0509 MA1W 52HD 50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 333 号
25 号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8 年 3 月 1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优势金控(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克忠)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优势金控(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4.54%股份;上海优宕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38.50%股份;上海沅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
有 29.50%股份;上海优权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25.97%股份;智慧证联
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持有 1.50%股份;
    以上各合伙人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以间接形式持
有公司股份。
    四、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昌恒大优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市场
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以下称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1 亿元
    基金管理人: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南昌市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昌恒优鼎诚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上载明的内容为准。
    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 5 年,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算,存续期限届满前 2 个月,根据经营需要,经合伙
人大会决议一致通过后,可以延长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最多可延长 2 年。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各合伙人已认缴基金出资总额与比例为:
        合伙人姓名/名称            身份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占比

南昌恒优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1%
苏州优势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          20%
江西省工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2900          29%
限公司
南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人          2000          2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30%

              合计                                    10000        100%
    2、出资方式
    本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货币出资。
    3、缴付期限
    有限合伙人应按所认购的份额缴纳出资,原则上出资时间【2021】年【6】
月【30】日之前,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的书面出资缴付通知书为准。
    普通合伙人按有限合伙人出资时间及本协议确定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4、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 5 年,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自领取
营业执照之日起算,存续期限届满前 2 个月,根据经营需要,经合伙人大会决
议一致通过后,可以延长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最多可延长 2 年。
    5、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北京比特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恒优
鼎诚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6、合伙事务的执行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人恒优鼎诚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的权力执行机构,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禁止性规定,
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运作和经营等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
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其他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
监督。服务中心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1 名代表,监督协同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
工作,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积极配合其做好母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相关职权由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7、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由执
行事务合伙人通知、召集及主持。合伙人大会行使的职权如下:听取执行事务合
伙人的年度投资报告;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决定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分配等约定
事项。具体内容以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准。
    8、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 5 名成员,其中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恒优鼎诚委派 1 名,优
势二号委派 1 名,工投委派 1 名,服务中心委派 1 名,恒大高新委派 1 名。投资
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表决权的投票方式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议题做出决
议,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五分之四以上票数(含)通过制。
    9、投资方式及方向
    投资方式: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上限不超过合伙企业认
缴总额的 20%,且投资于南昌市辖区企业的投资额不得低于有限合伙人南昌市中
小企业服务中心出资额的 130%即人民币贰仟陆佰万元整(小写:2600 万元)并
在江西省内的项目投资额不低于贰仟玖佰万元整(小写:2900 万元),并且在
服务中心对合伙企业出资到位起 3 年内完成。
    投资方向:基金主要投资处于萌芽期和成长期的中早期项目,重点投资领域
为双创项目、TMT、VR 及人工智能等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以及表面工程、新材料
等高新技术方向优质项目。通过从事项目投资活动,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实现各
方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10、收益来源、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
    本合伙企业的收益来源于项目运营收益、项目上市、股权和资产转让等。
    收益分配:普通合伙人直接分配基金整体收益的 20%;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
伙人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基金整体收益剩余的 80%;基金投资收益按年度核算,
如有现金回流,实行逐年现金分红,不进行滚动投资。
    本合伙企业在认缴出资总额之内的亏损以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担,但有限合
伙人所承担的最大亏损额不超过其认缴出资额。合伙企业的年度亏损应当用合伙
企业以后年度的利润进行弥补。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
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违约责任
    (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若因执行
事务合伙人的恶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执行事务合伙人应
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合伙企
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合伙人不
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参与日
常经营管理的,应与普通合伙人就参与事项一起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2、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
起生效。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人员不计划参与本次投资份额认购,也不在本合伙企业中任职。
    2、本次合作设立合伙企业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声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4、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事项发生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
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该合伙企业参与方包括政府基金、专业机构,项目资源优势明显,团队经验
丰富,有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
用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合伙企业,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
    2、存在的风险
    合伙企业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
益承诺;合伙企业的后续经营中可能出现项目投资不成功、投资收益不确定及合
伙人退出等方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合伙企业的投资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努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年度业绩无重
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