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2019 年修订版)》的
独立意见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溢价转让回购股份,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实施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事
先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
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
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回购股份延期处置的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处置回购股份,
本次延期处置回购股份是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实施情况确定,所延长的处置期
限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贻帅 岑勉 黄仕和
2019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