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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菱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0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与刘奇、金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
议》主要对原协议的支付期限进行变更,延期 30 天内按年化 5%利率向交易方支
付延期期间的利息属于合理范围。公司拟与莒南恒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 莒南弘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王安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之补充协议》,主要对原协议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进行变更。本次签署补充协
议,对公司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严
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
北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杰玛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材料、提供或接受劳务、资产租赁等日常关联
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
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本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贻帅                  黄仕和             岑    勉




                                               2019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