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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菱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0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莒南恒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莒南弘润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王安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将《关于与莒南恒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莒南弘润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王安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前,已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
事审阅,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主要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状况
对原协议的期限及支付方式进行变更,对公司收购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 51%股权不构成实质性影响。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在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19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前,已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北
京安杰玛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朗诺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杰玛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材料、提供或接受劳务、资产租赁等日常关联交
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弘天生物业务发展,交易价格参照与其他非关
联方的定价原则和依据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

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贻帅                   黄仕和               岑   勉




                                               2019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