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152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将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
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16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对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进行以下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
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2)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
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实施的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
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