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7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总股本 808,058,029 股,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公司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200,000 股,故公司此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03,858,029 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6 日
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
15 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8、股权登记日:2022 年 9 月 13 日(星期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 408,748,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0.84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408,240,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0.78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507,5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50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507,5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
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扣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545,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504%;反对 20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9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
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0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0788%;反对
20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9212%;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364,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61%;反对 38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939%;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本议案经出席会议
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2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4.3941%;反对
38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5.6059%;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