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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比亚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8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公司六角大楼礼宾楼 V116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传福先生。
    6、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发了股东大会通知,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刊发了股东大会通告,并按规定派发了通函。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69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 1,283,193,5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8490%,其中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68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1,099,117,9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415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134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34,150,6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936%);出席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184,075,6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336%。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及香港中央证券有限公司监票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议题的11项议案进行了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8,737        99.954582          76,400         422,8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61,263         99.720566          3,246          511,124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80,000        99.921012          79,646         933,92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6,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3882% ; 反 对 票 7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2659%;弃权票422,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459%。

    2、《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8,737        99.954582          76,400         422,8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60,855         99.720344          3,254          511,524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79,592        99.920980          79,654         934,32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6,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3882% ; 反 对 票 7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2659%;弃权票422,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459%。

    3、《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8,737        99.954582          76,400         422,8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60,659         99.720238          3,450          511,524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79,396        99.920965          79,850         934,32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6,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3882% ; 反 对 票 76,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2659%;弃权票422,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459%。

    4、《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
    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8,637        99.954573          76,500         422,8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60,651         99.720233          3,458          511,524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79,288        99.920956          79,958         934,32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6,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3735% ; 反 对 票 76,5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2806%;弃权票422,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459%。
    5、《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
    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8,537        99.954563          76,600         422,8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60,413         99.720104          3,196          512,024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78,950        99.920930          79,796         934,82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5,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3587% ; 反 对 票 76,6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2954%;弃权票422,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459%。

    6、《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6,537        99.954382          78,300         423,1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40,235         99.709142          23,374         512,024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56,772        99.919202         101,674         935,12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3,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0638% ; 反 对 票 78,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5461%;弃权票423,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901%。

    7、《关于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6,737        99.954400          78,300         422,9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60,401         99.720098          3,208          512,024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77,138        99.920789          81,508         934,92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4,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0933% ; 反 对 票 78,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5461%;弃权票422,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606%。

    8、《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
    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6,637        99.954391          78,400         422,9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60,735         99.720279          2,866          512,032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77,372        99.920807          81,266         934,93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4,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0786% ; 反 对 票 78,4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5608%;弃权票422,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606%。

    9、《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6,837        99.954409          78,200         422,9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60,303         99.720044          2,911          512,419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77,140        99.920789          81,111         935,32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4,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1081% ; 反 对 票 78,2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5313%;弃权票422,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606%。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8,616,837        99.954409          78,300         422,8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83,559,903         99.719827          3,319          512,411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282,176,740        99.920758          81,619         935,212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7,314,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 份 的 99.261081% ; 反 对 票 78,3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A 股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0.115460%;弃权票422,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3459%。

    11、《关于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赞成股数        赞成比例(%)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A 股股东       1,099,117,938        1,092,038,027        99.355855        6,654,510        425,401
  H 股股东         184,075,633         105,531,990         57.330777       72,193,317       6,350,326
  全体股东       1,283,193,571        1,197,570,017        93.327308       78,847,827       6,775,727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如下:同意票60,735,4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
股份的89.560021%;反对票6,654,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
9.812686%;弃权票425,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0.627293%。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