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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迈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5-09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豪迈科技
股票代码:0025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民堂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79号8号楼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79号8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5.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

第八节   声明 ...............................................................................................................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冯民堂
    豪迈科技、公司   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减少持股
    本报告书、报告   指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冯民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90219620922093X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79号8号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发展的需要,满足个人资金需求。

                                       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豪迈科技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
      在豪迈科技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豪迈科技39,999,914股,占
      豪迈科技总股本4.99999%。
             二、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所持有的豪迈科技股份3,953,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4%。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3,953,000              5.49% 39,999,914          4.99999%
 冯民堂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953,000              5.49% 39,999,914          4.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冯民堂先生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做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
   冯民堂                                                                         已履行
               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成,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冯民堂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9,999,914股(全部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21,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2.50%,占公司总股本的2.625%。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没有其他被质押、冻结的受限
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冯民堂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出售豪迈科技股份2,930,228股,成交均价为19.94元/股。
    除以上情况及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
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豪迈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第八节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
                                                             冯民堂
                                               签署日期:2019年5月8日




                                    4
       附表: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 山东高密密水科技工业园豪迈
                   有限公司                       地             路1号
股票简称           豪迈科技                       股票代码       002595
信息披露义务 冯民堂                               信息披露义务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东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海东路79号8号楼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人是否为上市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43,953,000股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5.4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39,999,914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4.99999%
                                                  变动数量:3,953,086股
                                                  变动比例:0.4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是 √
减持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5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否□   不适用√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         否□   不适用√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1



         2

         3

         4




                                         6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
                                                       冯民堂
                                         签署日期: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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