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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1-26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1-08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3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3 日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12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 360-1 号阳光金融广场 20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
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
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                                                   √
                       的议案》

                                        2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9 日、12 月 10
日(具体时间为 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
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 360-1 号阳光金融广场 20 层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00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 360-1 号阳光金融广场 20 层证券部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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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海
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
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
     1.00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

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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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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