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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通股份: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2021-04-2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499 号
         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499号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 计了北 京盛 通印刷 股份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盛 通股
份”)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04 月 19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495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盛通股份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盛通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
知》和《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鉴证报告第 1 页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盛通股份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
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下营
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盛通股份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盛通股份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2,040,221,645.34     1,952,689,690.4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1,287,969.51         1,055,672.39
其中:
            设计、租赁及其他                           1,287,969.51         1,055,672.39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287,969.51         1,055,672.39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038,933,675.83     1,951,634,018.10


本表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




                                                    扣除情况表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