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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2017-02-18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交易对方
钟英武                                关毅涛
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趣加控股
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
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王佶                                  邵恒
蔡明雨                                徐阿毅
王娟珍


                            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上海)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21 层)



                                二零一七年二月
                               公司声明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
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
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备查文件的查阅地点为本
公司办公室。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
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报告书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摘要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负责;因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产生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
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一、交易合同生效条件

    交易合同已载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合同生效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取得发展改革部门及省级商务部门关于境外投资事项的备案;

    4、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及其方案并且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经有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趣点投资全部认购金额等于或不少
于人民币 12 亿元。

       二、本次交易的审核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6 年 9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12 月 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节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与
趣点投资及鼎通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第 99 次工作
会议有条件通过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

    2017 年 1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节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加期评估报告及相关议案。



                                     2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事宜取得国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以及
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
确定性,方案的最终能否实施成功存在上述审批风险。

     三、本次交易概述

    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菁尧国际 100%股权、
华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际 100%股权以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拟通过境外
子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点点开曼 40%股权。其中,菁尧国际、华聪国际、
华毓国际合计持有点点开曼 6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包括趣点投资和鼎通
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7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5,000.00 万元。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际 100%股权以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拟通过境外子公司向
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点点开曼 40%股权。参考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经交易
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合计为 693,900.00 万元,其中股
份对价共计 416,340.00 万元,现金对价 277,560.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8.5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共计发行 224,442,046 股。在发行
日前,如上市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市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数量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16 年 6 月末的普通股总股本 1,027,092,0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


                                      3
案已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8.4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225,658,534 股。

       本次完成交易后,交易对方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
序                  持有的标的公   前持有标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号                      司         的公司股
                                   权比例
                    菁尧国际(点
1      菁尧投资                    100.0000%   218,653.77   218,653.77                 -
                    点开曼)
                    华聪国际(点
2      华聪投资                    100.0000%    48,589.73    48,589.73                 -
                    点开曼)
                    华毓国际(点
3      华毓投资                    100.0000%   143,096.50   143,096.50                 -
                    点开曼)
4      趣加控股     点点开曼        40.0000%   273,560.00              -    273,560.00
合计(直接+间接) 点点开曼             100%    683,900.00   410,340.00      273,560.00
5      菁尧投资     点点北京        31.9716%     3,197.16     3,197.16                 -
6      华聪投资     点点北京        7.1048%       710.48       710.48                  -
7      华毓投资     点点北京        20.9236%     2,092.36     2,092.36                 -
8      钟英武       点点北京        34.0000%     3,400.00              -      3,400.00
9      关毅涛       点点北京        6.0000%       600.00               -       600.00
合计                点点北京           100%     10,000.00     6,000.00        4,000.00
                    总计                       693,900.00   416,340.00      277,560.0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趣点投资、鼎通投资、王佶、邵恒、王娟珍、徐阿毅及蔡明雨
七名认购对象按照 20.42 元/股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合计发行 203,232,120 股,募集合计 415,000.00 万元配
套资金。在发行日前,如上市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发行股份数量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0.32 元/股,发行股份数


                                          4
量相应调整为 204,232,279 股。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
项目建设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各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金额如
下:
       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金额(万元)     发行数量(股)
趣点投资                          20.32           120,000.00          59,055,118
鼎通投资                          20.32           120,000.00          59,055,118
王佶                              20.32            70,000.00          34,448,818
邵恒                              20.32            65,000.00          31,988,188
徐阿毅                            20.32             5,000.00           2,460,629
王娟珍                            20.32             5,000.00           2,460,629
蔡明雨                            20.32            30,000.00          14,763,779
                  总计                            415,000.00         204,232,279

       本次交易相关的利润承诺及补偿安排、业绩奖励以及锁定期安排详情参见本
报告书摘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四、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情况及交易价格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进行评估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进行
协商一致确定。其中: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点点开曼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的
评估值为 683,926.13 万元,点点北京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0,002.19
万元。标的资产的评估值详情参见“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点点开曼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683,900.00 万元,
点点北京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0,000.00 万元。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过程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鼎通投资之实际控制人为王苗通、
王一锋父子系上市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王娟珍系上市公司


                                          5
之实际控制人之一王苗通的配偶,系上市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一锋的母亲;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王佶和邵恒系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完成
后,交易对方之菁尧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将超过 5%;交易对方之华毓投
资及华聪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一村资本有限公司,因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
动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毓投资及华聪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将超过
5%。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 年 9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本次交易方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王苗通、王一锋、邵恒以及王佶回避表决。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
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苗通、邵恒、王佶回避表决。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为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际 100%
股权、点点开曼 40%股权以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其中,菁尧国际、华聪国际、
华毓国际合计持有点点开曼 60%股权。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交易对价合
计为 693,9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中
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1、依据本次交易方案,假设配套募集资金规模为 415,0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前,华通控股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 273,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
例为 26.58%,为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王苗通、王一锋父子通过持有华通控股
合计 100%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6.58%股权;王苗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17%
的股权;因此王苗通、王一锋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8.75%股权,为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
    本次交易完成后,依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经
调整的本次交易新增股份数量测算,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通控股,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 18.74%的股权。王苗通、王一锋父子通过控制华通控股及鼎通投资
分别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74%股权及 4.05%股权。王苗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3%股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王娟珍系王苗通之配偶,因存在关联关系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王娟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0.17%股权。王
苗通、王一锋父子及其关联方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共计 24.49%的股权,仍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在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
期间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以该部分权益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按前述计算方法
予以剔除。依据该规定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通控
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74%的股权。王苗通、王一锋父子通过控制华通控股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74%股权。王苗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3%股权。王苗通、
王一锋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共计 20.27%的股权,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2、假设本次交易方案因监管机构要求等因素进行调整,按满足本次交易合
同生效条件的最低配套募集资金规模 120,000.00 万元测算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为经
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趣点投资全部认购配套资金金额等于或不低于 120,000.00
万元。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分别与趣点投资、鼎通投资、王佶、邵恒、王娟珍、徐
阿毅及蔡明雨共七名认购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各方同意,如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募集资金规模少于 415,000.00 万元的,趣点
投资按照合格募集配套资金要求所认购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鼎通投资、王佶、


                                     7
邵恒、王娟珍、徐阿毅及蔡明雨的认购股份数量同比例调减以符合批准的募集资
金规模。

       假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为 120,000.00 万元且满足其他合同生效条件,则
各认购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认购方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金额(万元)             发行数量(股)
       趣点投资                   20.32                          120,000.00                 59,055,118

                         总计                                    120,000.00                 59,055,118

       根据上述假设,本次交易前后股权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3,000,000         26.58%    273,000,000           20.81%
邵恒                                       158,351,324         15.42%    158,351,324           12.07%
王佶                                       124,546,722         12.13%    124,546,722            9.49%
永丰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100,012,500          9.74%    100,012,500            7.62%
汤奇青                                      72,652,254          7.07%         72,652,254        5.54%
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7,894,002          2.72%         27,894,002        2.13%
合伙)
王苗通                                      22,315,202          2.17%         22,315,202        1.70%
上海领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920,502          2.04%         20,920,502        1.59%
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8,572,756          1.81%         18,572,756        1.42%
韩筱微                                      10,378,892          1.01%         10,378,892        0.79%
菁尧投资                                                 -          -    120,244,407            9.17%
华聪投资                                                 -          -         26,720,979        2.04%
华毓投资                                                 -          -         78,693,148        6.00%
趣点投资                                                 -          -         59,055,118        4.50%
其他公众股东                               198,447,886         19.32%    198,447,886           15.13%
                  总计                    1,027,092,040      100.00%    1,311,805,692        100.00%
    注:本次交易前各股东持股数量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各股东持股数量。新增股份数
量依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经调整的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价
格测算。

       按照上述假设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通控股,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0.81%的股权。王苗通、王一锋父子通过控制华通控股间接

                                                     8
持有上市公司 20.81%的股权。王苗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70%的股权。王苗通、
王一锋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共计 22.51%的股权,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认定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汽车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研发、制造和
销售以及网络游戏开发和运营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其传
统业务和新兴游戏业务并行的双主业发展模式,明确公司向高速增长的网络游戏
业务持续发力的战略布局,力争成为中国网络游戏行业龙头。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主要从事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发行
和运营业务,业务涵盖了网络游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推出
的产品主要面对海外游戏用户,并在模拟经营类游戏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本
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业务会与上市公司原有游戏业务形成显著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将成为真正的跨国性网络游戏集团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丰富
游戏产品类型,增加游戏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提高上市公司在游戏行业的市场地
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其游戏产品类型,成为集游戏开发、
游戏发行运营、游戏平台于一体的跨国性游戏全产业链公司。一方面,上市公司
将打造更加完善的游戏产业生态圈;另一方面,业务整合形成显著的协同效应及
规模效应,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显著提高。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027,092,040 股。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综
合考虑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对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发


                                      9
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影响,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菁尧投资等三名交易对方及趣
点投资等七名配套资金认购方共计发行 429,890,813 股股票,本次交易前后股权
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含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3,000,000        26.58%    273,000,000      18.74%
邵恒                              158,351,324        15.42%    190,339,512      13.06%
王佶                              124,546,722        12.13%    158,995,540      10.91%
永丰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100,012,500         9.74%    100,012,500       6.86%
汤奇青                             72,652,254         7.07%     72,652,254       4.99%
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7,894,002         2.72%     27,894,002       1.91%
合伙)
王苗通                             22,315,202         2.17%     22,315,202       1.53%
上海领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920,502         2.04%     20,920,502       1.44%
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8,572,756         1.81%     18,572,756       1.27%
韩筱微                             10,378,892         1.01%     10,378,892       0.71%
菁尧投资                                       -          -    120,244,407       8.25%
华聪投资                                       -          -     26,720,979       1.83%
华毓投资                                       -          -     78,693,148       5.40%
趣点投资                                       -          -     59,055,118       4.05%
鼎通投资                                       -          -     59,055,118       4.05%
徐阿毅                                         -          -      2,460,629       0.17%
王娟珍                                         -          -      2,460,629       0.17%
蔡明雨                                         -          -     14,763,779       1.01%
其他公众股东                      198,447,886        19.32%    198,447,886      13.62%
               总计              1,027,092,040     100.00%    1,456,982,853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通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王苗
通、王一锋父子。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及其

                                          10
关联方仍继续保持独立,本次交易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不会增加持续性关联
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审[2016]7355 号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后)         前)            后)         前)
           资产总计               1,233,359.28   536,143.82    1,187,601.84    507,080.99
           负债合计                112,068.55    109,068.08     111,307.33     107,749.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20,093.95   425,872.81    1,075,344.27    398,380.99
          资产负债率                    9.09%       20.34%           9.37%        21.25%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项目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后)         前)            后)         前)
           营业收入                198,554.84    169,861.34     352,760.93     302,582.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443.03     27,475.51      65,817.85      40,786.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3,514.57     27,492.59      64,546.98      39,523.51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27           0.47          0.40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加
                                          0.31          0.27           0.47          0.38
      权平均)(元/股)
    注 1:2016 年 1-6 月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未经审计;交易完成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的股本以发行完成的股本为基础,未考虑超出标的资产现金交易对价
部分的配套融资。
    注 2: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系基于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为假设。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 2016 年 1-6 月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计算,上市
公司的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将增厚。根据本次交易对方趣点投资向上市公司作
出的承诺,点点互动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度分别不低于 51,751.00 万元、70,279.00 万元及 83,056.00 万元。本次交易有利
于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11
    标的资产未来盈利水平受到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经营状况以
及国家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标
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不能完成业绩承诺的风险。

    按照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数量(考虑配套资金 415,000.00 万元,不考虑上市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对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及发
行数量的影响)、利润承诺情况计算,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对应每股收益分别不低于 1.21 元/股、1.64 元/股及 1.94 元/股,预计
高于 2015 年度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盈利能力良好。因此从长期来看,本次重组
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将有所提高。本次交易
后,预计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当年每股收益将增加,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承诺人持有世纪华通 12.13%的股权,为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EO)。除此之外,
                 承诺人与上市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
      王佶
                 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承诺人亦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证券
                 监管部门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系的
                 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承诺人邵恒持有上市公司 15.42%的股权,为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除此之外,承诺
                 人与上市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
      邵恒
                 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承诺人亦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证券监管
                 部门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系的其他
                 关联关系。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承诺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苗通的配偶,为
                 实际控制人王一锋的母亲。除此之外,承诺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王娟珍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关
                 系,承诺人亦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证券监管部门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认定的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系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承诺人为上市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趣游(厦门)
                 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但承诺人不因此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承
                 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
     蔡明雨
                 承诺人没有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人与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
                 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承诺人亦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证券监管部门基于

                                       12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系的其他关联关
                     系。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承诺人的合伙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苗通,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苗通、王一锋父子。除此之外,截至本函签署之
    鼎通投资         日,承诺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任
                     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承诺人亦不存在其他可能被证
                     券监管部门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系
                     的其他关联关系。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
趣加控股、钟英武、
                     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承诺人没有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或者高
关毅涛、徐阿毅、
                     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亦不存在
菁尧投资、华聪投
                     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权益关系,承诺人亦不存在其他可能被
资、华毓投资、趣
                     证券监管部门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与上市公司存在特殊关
      点投资
                     系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关于主体资格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王佶、邵恒、钟英
武、关毅涛、王娟     承诺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籍自然
珍、徐阿毅、蔡明     人,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雨
菁尧投资、华聪投
                   本企业/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资、华毓投资、趣
                   件及合伙协议/公司章程规定需予以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
加控股、趣点投资、
                   主体资格。
    鼎通投资

    (三)关于所提供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
                   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上市公司、华通控
                   2、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股、上市公司董事、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员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世纪华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世纪华通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13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承诺人将对该等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
                   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2、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趣加控股、钟英武、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关毅涛、菁尧投资、 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世纪华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华聪投资、华毓投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资         世纪华通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承诺人将对该等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
                  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
                  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2、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趣点投资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世纪华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 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世纪华通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14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 投资者赔偿安排;
                  4、承诺人将对该等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1、承诺人已向为本次交易向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
                   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
                   2、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和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点点北京、点点开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曼、菁尧国际、华
                   调查结论以前,承诺人不转让在世纪华通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
聪国际、华毓国际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鼎通投资、蔡明雨、
                   世纪华通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王娟珍、徐阿毅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
                   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人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承诺人将对该等材料和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承担相关法
                   律责任。

    (四)最近五年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和最近五年诚信情况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可能导致公司主体无法
                  存续或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实际控
                  制人、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上市公司      分的情况。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实际
                  控制人、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实际
                  控制人、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实际


                                         15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控制人、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诉讼、仲
                   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本企
                   业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可能导致企业主体无法存续或导致
                   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本企
                   业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本
    鼎通投资
                   企业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本
                   企业主要负责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及执
                   行事务合伙人其委派代表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等主要负责人员及实
                   际控制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可能导致企业主体无法存续或导致本次交
                   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等主要负责人员及实
                   际控制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趣点投资、菁尧投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等主要负责人员及
资、华聪投资、华
                   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内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
      毓投资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等主要负责人员及
                   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及执
                   行事务合伙人其委派代表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
                   可预见的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无法
                   完成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钟英武、关毅涛、
                   2、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
王佶、邵恒、王娟
                   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珍、徐阿毅、蔡明
                   分的情况。
        雨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最近五年内本人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16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导致本次
                  交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1、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负责人员
                  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过可能导致公司主体无法存续或导致本
                  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
                  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2、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负责人员
                  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负责人
    趣加控股
                  员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内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负责人
                  员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
                  员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
                  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五)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1、承诺人同意,在世纪华通认为条件合适的情况下,承诺人将以世纪
                   华通认为合适方式通过所需的程序将世纪华通与盛大持股公司进行整
                   合,包括把盛大持股公司转让给世纪华通;如世纪华通愿意收购盛大
                   持股公司,除非世纪华通允许延长时间,则在盛大游戏私有化完成后
                   一年内,承诺人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将取得的盛大持股公司控股股权优
                   先转让给世纪华通,该等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交易对价、
                   中介费用、收购资金成本、税费、汇兑损失等相关的费用;承诺人应
                   进一步保证,自盛大游戏私有化完成后一年内在同等条件下向华通壹
                   号及世纪华通控制的其他企业转让其持有的剩余砾天投资 3 万元出
华通控股、王苗通、
                   资、砾海投资 8 万元出资及砾华投资的 3 万元出资,以实现前述转让
王一锋、邵恒、王
                   盛大持股公司相应权益的目的;
        佶
                   2、除盛大游戏与上市公司、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
                   争的以外,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未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
                   司、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现有业务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公司或
                   实体。
                   3、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潜在的同业竞争,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
                   控制的除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
                   及其它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
                   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相关企业(包括本次交易
                   完成后设立的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世纪华通、点点北京、点点


                                         17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开曼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承诺人承诺将
                   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
                   与世纪华通的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世
                   纪华通,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世纪华通;
                   (2)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相关企业与世纪华通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
                   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世纪华通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3)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具备
                   注入世纪华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清晰、资产合规完整、盈利
                   能力不低于上市公司同类资产等),承诺人同意在不迟于该等注入条
                   件全部满足后的 3 年内由世纪华通通过适当方式以公允价格优先收购
                   承诺人及其控制的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4、承诺人同意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则补充、调整本承诺
                   并采取相应规范及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5、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世纪华通因承诺人及其控
                   制的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1、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任何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不存在正在
                   从事任何对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
                   股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的情形;并保证将来
                   亦不从事任何对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
                   属控股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
                   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设
                   立的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点点北京、
                   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现有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
                   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日常业务经营机会与
菁尧投资、华聪投   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产品或业务、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
  资、华毓投资     司的现有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立即
                   通知世纪华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世
                   纪华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
                   (2)如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世纪华通、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
                   控股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世纪华
                   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的利益;
                   (3)如上述情形发生的,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
                   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竞争性资产和业务,或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则采取相应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补偿世纪华通、点点北京、
                   点点开曼因承诺人及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
                   何损失或开支。
                   1、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
王娟珍、蔡明雨、
                   下简称“相关企业”)不存在正在从事任何对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
徐阿毅、鼎通投资
                   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

                                         18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业务或活动的情形;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
                   务、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生产
                   经营业务或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
                   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设
                   立的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点点北京、
                   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现有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
                   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日常业务经营机会与
                   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产品或业务、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
                   司的现有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立即
                   通知世纪华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视情况而定),并尽力将该等
                   商业机会让与世纪华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视情况而定);
                   (2)如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世纪华通、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
                   控股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世纪华
                   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视情况而定)的利益;
                   (3)如上述情形发生的,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
                   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竞争性资产和业务,或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则采取相应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补偿世纪华通、点点北京、
                   点点开曼(视情况而定)因承诺人及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
                   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1、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
                   称“相关企业”)不存在正在从事任何对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点点
                   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
                   或活动的情形;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
                   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
                   业务或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
                   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设
                   立的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点点北京、
                   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现有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
趣加控股、钟英武   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日常业务经营机会与
                   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产品或业务、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
                   司的现有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立即
                   通知世纪华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世
                   纪华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
                   (2)如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世纪华通、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
                   控股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世纪华
                   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的利益;
                   (3)如上述情形发生的,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
                   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竞争性资产和业务,或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

                                         19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则采取相应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补偿世纪华通、点点北京、
                  点点开曼因承诺人及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
                  何损失或开支。
                  1、承诺人及其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
                  称“相关企业”)不存在正在从事任何对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点点
                  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
                  或活动的情形;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
                  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
                  业务或活动。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
                  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设
                  立的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业务、点点北京、
                  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司的现有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
                  况,承诺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日常业务经营机会与
    趣点投资      世纪华通现有游戏产品或业务、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控股公
                  司的现有产品或业务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立即
                  通知世纪华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视情况而定),并尽力将该等
                  商业机会让与世纪华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视情况而定);
                  (2)如承诺人及相关企业与世纪华通、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下属
                  控股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世纪华
                  通、点点北京或点点开曼(视情况而定)的利益;
                  (3)如上述情形发生的,承诺人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
                  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竞争性资产和业务,或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规则采取相应避免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承诺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赔偿\补偿世纪华通、点点北京、
                  点点开曼(视情况而定)因承诺人及相关企业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
                  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六)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声明人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苗通、王一锋(以下合称并单
                   称“声明人”)、声明人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声明人持有世纪华通 5%
                   以上股权的声明人股东(以下简称“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除点点北
                   京、点点开曼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
华通控股、王苗通、
                   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王一锋、王佶、邵
                   件及世纪华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恒
                   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声明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
                   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声明人、声明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控制的相关企业将按照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可能地减少与世纪华通的关联交易;


                                         20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授权、审批程
                   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世纪华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世纪华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世纪华通或其
                   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声明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及其控制的除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
                   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世纪华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
                   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承诺人及控制的相关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菁尧投资、华毓投
                   尽可能地减少与世纪华通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资、华聪投资
                   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
                   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授权、审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世纪华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世纪华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世纪华通或其
                   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
                   下简称“相关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纪
                   华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
                   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
                   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承诺人及控制的相关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王娟珍、蔡明雨、
                   尽可能地减少与世纪华通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徐阿毅、鼎通投资
                   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
                   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授权、审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世纪华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世纪华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世纪华通或其
                   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及其控制的除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
                   司、分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纪华通《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的关联交
                   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趣加控股、钟英武、
                   承诺人及控制的相关企业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关毅涛
                   尽可能地减少与世纪华通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
                   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授权、审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世纪华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1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世纪华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世纪华通或其
                     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人、承诺人实际控制人、通过承诺人持有世纪华通 5%以上股权的
                     承诺人股东及其控制的除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
                     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将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纪华通《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承诺人的关
                     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承诺人、承诺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控制的相关企业将按照法律、
    趣点投资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尽可能地减少与世纪华通的关联交易;
                     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
                     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授权、审批程
                     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世纪华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世纪华通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世纪华通或其
                     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华通控股、鼎通投
资、趣点投资、王
苗通、王一锋、王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佶、邵恒、趣加控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股、钟英武、关毅     性的相关规定;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
涛、菁尧投资、华     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资产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
聪投资、华毓投资、   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王娟珍、徐阿毅、
      蔡明雨

    (八)关于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权属争议情况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点点开曼为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点点开曼、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均为根据其设立
                     地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点点开曼、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存
                     在根据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需予以终止、解散或清盘的情形,也
                     不存在针对其的任何接管或重整的裁定或命令。
    趣加控股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声明人所持点点开曼的股权出资来源合法,均来
                     源于声明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声明人真实、合法持有点点开曼
                     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其已发行在外股本均已全
                     部缴足;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任
                     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
                     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2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
                 点点北京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点点北京
                 深圳分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截至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点点北京及点点北京深圳分公司不存在根据中国法律及公司
                 章程规定需予以终止、解散或清盘的情形,也不存在针对其的任何接
                 管或重整的裁定或命令。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声明人所持点点北京的股权出资来源合法,均来
钟英武、关毅涛
                 源于声明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声明人真实、合法持有点点北京
                 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
                 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
                 任何潜在纠纷。
                 点点北京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点点开曼、
                 菁尧国际均为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点
                 点北京、点点开曼、菁尧国际分别子公司、分公司均为根据其设立地
                 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点点北京、点
                 点开曼及菁尧国际及其各自的子公司、分公司均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及公司章程规定需予以终止、解散或清盘的情形,也不存在针对其的
                 任何接管或重整的裁定或命令。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承诺人所持点点北京股权及菁尧国际(间接持有
                 点点开曼 31.9716%股权)股权出资来源合法,均来源于承诺人的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且承诺人已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了其
                 境外直接投资所须的项目备案及投资备案文件,且该等文件根据境外
                 直接投资的进程持续更新并现时有效。承诺人均真实、合法持有标的
  菁尧投资
                 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其中,点点北京的注
                 册资本均已全部缴足,点点开曼及菁尧国际的已发行在外股本亦均已
                 全部缴足,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的情形;除承诺人所
                 持点点北京及菁尧国际所持点点开曼股权已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
                 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
                 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应当且促使菁尧国际在本次交易提交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审核之前解除承诺人所持点点北京及菁尧国际所持点点开
                 曼股权质押;但如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明确要求解除的,承诺人均同
                 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关的审核要求解除质押并促使菁尧国际
                 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上述质押。
                 点点北京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点点开曼、
                 华聪国际均为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点
  华聪投资       点北京、点点开曼、华聪国际分别子公司、分公司均为根据其设立地
                 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点点北京、点
                 点开曼及华聪国际及其各自子公司、分公司均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及


                                       23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章程规定需予以终止、解散或清盘的情形,也不存在针对其的任
           何接管或重整的裁定或命令。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承诺人所持点点北京股权及华聪国际股权(间接
           持有点点开曼 7.1048%股权)出资来源合法,均来源于承诺人的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且承诺人已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了其
           境外直接投资所须的项目备案及投资备案文件,且该等文件根据境外
           直接投资的进程持续更新并现时有效。承诺人均真实、合法持有标的
           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其中,点点北京的注
           册资本均已全部缴足,点点开曼及华聪国际的已发行在外股本亦均已
           全部缴足,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的情形;除承诺人所
           持点点北京及华聪国际所持点点开曼股权已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
           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
           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应当且促使华聪国际在本次交易提交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审核之前解除承诺人所持点点北京及华聪国际所持点点开
           曼股权质押;但如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明确要求解除的,承诺人均同
           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关的审核要求解除质押并促使华聪国际
           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上述质押。
           点点北京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点点开曼、
           华毓国际均为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点
           点北京、点点开曼、华毓国际分别子公司、分公司均为根据其设立地
           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点点北京、点
           点开曼及华毓国际及其各自子公司、分公司均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及
           公司章程规定需予以终止、解散或清盘的情形,也不存在针对其的任
           何接管或重整的裁定或命令。
           截至本函签署之日,承诺人所持点点北京股权及华毓国际股权(间接
           持有点点开曼 20.9236%股权)出资来源合法,均来源于承诺人的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且承诺人已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了其
           境外直接投资所须的项目备案及投资备案文件,且该等文件根据境外
           直接投资的进程持续更新并现时有效。承诺人均真实、合法持有标的
华毓投资
           公司的股权,拥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权和处置权,其中,点点北京的注
           册资本均已全部缴足,点点开曼及华毓国际的已发行在外股本亦均已
           全部缴足,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委托持股、代持的情形;除承诺人所
           持点点北京及华毓国际所持点点开曼股权已质押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之外,不存在其他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
           转让的情形,且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纠纷。
           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应当且促使华毓国际在本次交易提交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委审核之前解除承诺人所持点点北京及华毓国际所持点点开
           曼股权质押;但如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明确要求解除的,承诺人均同
           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关的审核要求解除质押并促使华毓国际
           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上述质押。

                                 24
    (九)关于认购股份资金来源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1、承诺人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该等资金
                   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除王苗通、王一锋以外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其关联方
                   的情形,承诺人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述相
    鼎通投资
                   关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2、承诺人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出资、承诺人与出资人之间不存在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杠杆结构化融资的情形。
                   1、承诺人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该等资金
                   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除承诺人以外的其他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其关联方
                   的情形,承诺人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述相
  王佶、邵恒
                   关方提供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2、承诺人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出资、承诺人与出资人之间不存在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杠杆结构化融资的情形。
                   1、承诺人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该等资金
                   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王娟珍、徐阿毅、   承诺人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述相关方提供
蔡明雨、趣点投资   的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规定的情形。
                   2、承诺人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出资、承诺人与出资人之间不存在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杠杆结构化融资的情形。

    (十)关于锁定股份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1、在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全部承诺年度(即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点点北京、点点开曼的承诺净利润之日或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全部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
                   孰晚之日为准),本企业保证不以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
                   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本企业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
                   用于质押、就该等股份收益允诺给予质押或用于其他担保,并遵守本
                   企业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协议中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趣点投资
                   2、本次交易报相关政府机关审批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如本次交
                   易获核准后进行,就世纪华通本次交易中向本企业发行的全部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企业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以下日期孰
                   晚之日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2)在完成保证期间(即 2016 年度、2017 年
                   度、2018 年度)全部税后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或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
                   补偿、减值补偿义务(如有)之日。

                                         25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本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及其各自向上追溯的全部出资人均不会在上
                   述锁定期内转让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份额或退出合伙,并且本合伙企
                   业会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上述限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
                   本企业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企
                   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本人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的世
                   纪华通股份。
                   2、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
   王佶、邵恒
                   使本人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3、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
                   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报相关政府机关审批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如本次交易
                   获核准后进行,就世纪华通本次交易中向本人发行的全部股份,本人
                   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股份转让。
王娟珍、蔡明雨、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
      徐阿毅
                   本人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人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在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全部承诺年度(即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点点北京、点点开曼的承诺净利润之日或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项下全部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
                   孰晚之日为准),本企业保证不以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
                   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本企业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
                   用于质押、就该等股份收益允诺给予质押或用于其他担保,并遵守本
                   企业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协议中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2、本次交易报相关政府机关审批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如本次交
                   易获核准后进行,就世纪华通本次交易中向承诺人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企业承诺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以下日期孰晚之日前不得以任何
    鼎通投资
                   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
                   (2)在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完成保证期间(即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全部税后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或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
                   减值补偿义务(如有)之日。
                   本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及其各自向上追溯的全部出资人均不会在上述锁
                   定期内转让其持有的本企业份额或退出合伙。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
                   本企业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承诺
                   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如截至本合伙企业取得本次交易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之日,本合
华聪投资、华毓投
                   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
  资、菁尧投资
                   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26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得转让;36 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
            求执行。若本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
            时间等于或超过 12 个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12 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
            本合伙企业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合
            伙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为 Funplus Holding 的董事及持有权益的最终
            股东;本人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及其普通合伙人深圳趣加共赢投资有限公司均
            为本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因此,本人分别与因此本人与 Funplus
            Holding、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
            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除上述以外,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
            方关毅涛、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
 钟英武
            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
            方邵恒、王佶、王娟珍、徐阿毅、蔡明雨、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如有)、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
            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本人”)不会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与
            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动或协议
            等其他安排,扩大本人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数量。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为 Funplus Holding 的董事及持有权益的最终
            股东,因此本人与 Funplus Holding 存在关联关系,但不存在其他利益
            安排;本人与钟英武及其控制的 Funplus Holding、绍兴市上虞趣点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
 关毅涛
            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除上述以外,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
            方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


                                  27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
           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邵恒、
           王佶、王娟珍、徐阿毅、蔡明雨、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如有)、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
           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本人”)不会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与
           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动或协议
           等其他安排,扩大本人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数量。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Funplus Holding 的董事、持有权益的最终股东为
           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钟英武、关毅涛,且 Funplus Holding 与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其普通合伙人深圳趣加共赢投资有限公司为钟英武同一控制项下的企
           业,因此 Funplus Holding 分别与钟英武、关毅涛、绍兴市上虞趣点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Funplus Holding 分别与钟英武、关毅涛、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以外,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合伙企业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
           交易对方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趣加控股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
           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
           王娟珍、徐阿毅、蔡明雨、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邵恒、王佶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如有)、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
           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导致本
           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谋求
           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动或协
           议等其他安排,扩大本企业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数量。
           1、本合伙企业、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聪投资”)、
           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毓投资”)曾于 2015 年 9
           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就持有点点北京股权、通过其分别全资持股
           的境外子公司持有点点开曼股权期间,关于点点北京及点点开曼层面
菁尧投资
           的决策决议、董事委派等事项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但本合伙企业与华
           聪投资、华毓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2、本合伙企业、华聪投资、华毓投资承诺,自点点北京 60%股权及境
           外子公司的 100%股权分别过户至上市公司之日(以四者孰晚之日为

                                   28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准)起,将自动解除原有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
           业、华聪投资、华毓投资因通过本次交易取得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
           份而成为世纪华通的股东,但本合伙企业、华聪投资、华毓投资未就
           且不会就持有的世纪华通股份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本次交易完成
           后,本合伙企业与华聪投资、华毓投资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
           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3、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合伙企业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钟
           英武、关毅涛、Funplus Holding 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
           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邵恒、
           王佶、王娟珍、徐阿毅、蔡明雨、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包
           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如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
           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导致本合伙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
           与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
           动或协议等其他安排,扩大本合伙企业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
           数量。
           1、本合伙企业与与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华毓投资”)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但不存
           在其他利益安排;本合伙企业与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菁尧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2、本合伙企业、菁尧投资、华毓投资曾于 2015 年 9 月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就持有点点北京股权、通过其分别全资持股的境外子公司持
           有点点开曼股权期间,关于点点北京及点点开曼层面的决策决议、董
           事委派等事项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本合伙企业、菁尧投资、华毓投资承诺,自点点北京 60%股权及境
           外子公司的 100%股权分别过户至上市公司之日(以四者孰晚之日为
华聪投资   准)起,将自动解除原有一致行动关系;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菁尧投资、华毓投资因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而成为世纪华通的股东,但本合伙企
           业、菁尧投资、华毓投资未就且不会就持有的世纪华通股份签署任何
           一致行动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除本合伙企业及华毓投资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之外,本合伙企业与菁尧投资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
           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5、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合伙企业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钟
           英武、关毅涛、Funplus Holding 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
           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王苗通、

                                 29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邵恒、王佶、王娟珍、徐阿毅、蔡明雨、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
           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
           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导致本合伙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
           与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7、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
           动或协议等其他安排,扩大本合伙企业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
           数量。
           1、本合伙企业与本次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菁尧投资”)、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华聪投资”)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
           排;本合伙企业与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菁尧投
           资”)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
           2、本合伙企业菁尧投资、华聪投资曾于 2015 年 9 月签署《一致行动
           协议》,就持有点点北京股权、通过其分别全资持股的境外子公司持有
           点点开曼股权期间,关于点点北京及点点开曼层面的决策决议、董事
           委派等事项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本合伙企业、菁尧投资、华聪投资承诺,自点点北京 60%股权及境
           外子公司的 100%股权分别过户至上市公司之日(以四者孰晚之日为
           准)起,将自动解除原有一致行动关系;
           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因通过本次交
           易取得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而成为世纪华通的股东,但本合伙企
           业、菁尧投资、华聪投资未就且不会就持有的世纪华通股份签署任何
           一致行动协议。除本合伙企业及华聪投资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之外,本
华毓投资
           合伙企业与菁尧投资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
           动人的情形;
           5、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合伙企业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钟
           英武、关毅涛、Funplus Holding 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
           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王苗通、
           邵恒、王佶、王娟珍、徐阿毅、蔡明雨、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
           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
           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原因导致本合伙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
           与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7、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
           动或协议等其他安排,扩大本合伙企业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

                                  30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数量。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邵恒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 Funplus
           Holding、钟英武、关毅涛、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
           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
           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
           募集资金的认购方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佶、
           王娟珍、徐阿毅、蔡明雨、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如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邵恒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
           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本人”)不
           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
           与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动或协
           议等其他安排,扩大本人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数量。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 Funplus
           Holding、钟英武、关毅涛、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
           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
           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
           募集资金的认购方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邵恒、
           徐阿毅、王娟珍、蔡明雨、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如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王佶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
           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本人”)不
           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
           与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动或协
           议等其他安排,扩大本人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数量。
           1、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王苗通、王一锋父子,王苗通的配偶为
           王娟珍。因此,本合伙企业与王娟珍具有关联关系,亦具有一致行动
           关系,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合伙企业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
鼎通投资   Funplus Holding、钟英武、关毅涛、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
           合伙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
           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1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伙)、徐阿毅、蔡明雨、邵恒、王佶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
           受益人,如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
           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
           形。
           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钟英武,其与本次购买资产
           的交易对方 Funplus Holding 均为钟英武控制下的企业。因此,本合伙
           企业与钟英武、Funplus Holding 具有关联关系,亦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除上述以外,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合伙企业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
           交易对方关毅涛、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聪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
           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募集资金
           的认购方邵恒、王佶、王娟珍、徐阿毅、蔡明雨、绍兴市上虞鼎通投
趣点投资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
           如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
           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导致本合伙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与
           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合伙企业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动
           或协议等其他安排,扩大本合伙企业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数
           量。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蔡明雨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 Funplus
           Holding、钟英武、关毅涛、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
           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
           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
           募集资金的认购方邵恒、王佶、徐阿毅、王娟珍、绍兴市上虞鼎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如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蔡明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
           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本人”)不
           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
           与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动或协
           议等其他安排,扩大本人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数量。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王娟珍为世纪华通实际控制人王苗通的配偶,
 王娟珍    王苗通为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因此王娟珍与王苗通、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

                                 32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在关联关系,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但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截至本函出具之日,王娟珍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 Funplus
            Holding、钟英武、关毅涛、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
            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
            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
            募集资金的认购方邵恒、王佶、徐阿毅、蔡明雨、绍兴市上虞趣点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
            如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
            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与本次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 Funplus
            Holding、钟英武、关毅涛、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
            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
            或一致行动关系及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与本次配套
            募集资金的认购方王娟珍、邵恒、王佶、蔡明雨、绍兴市上虞鼎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合伙人(包括资产管理计划之受益人,如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徐阿毅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一致行动关系及
            其他可能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本人”)不
            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世纪华通股份(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增加的情形除外);不会单独或
            与他人共同谋求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地位;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不会谋求或采取与第三方通过一致行动或协
            议等其他安排,扩大本人所能支配的世纪华通表决权的数量。

(十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与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1、世纪华通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
            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予终止的情形,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次交易完成前,世纪华通的控股股东为浙江华通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通控股”),实际控制人为王苗通、王一锋父子;本次
            交易完成后,世纪华通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通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王
            苗通、王一锋父子,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不构成《上
上市公司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借壳上市。
            3、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且其前次募集资金基
            本使用完毕,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
            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会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33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本次交易及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如有)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5)本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4、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本次交易涉及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本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2015 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
                 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及
时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本公司
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及网络投票安排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
次交易标的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司进行审计和评
估,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
书。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

                                       34
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本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
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针对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切实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方回避表决

    2016 年 9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本次交易方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王苗通、王一锋、邵恒及王佶回避表决。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
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苗通、邵恒、王佶回避表决。

    2016 年 12 月 5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与趣点投资及鼎通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王苗通、王一锋、邵恒、王佶回避表决。

    2017 年 1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节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标的资产加期评估报告及相关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王苗通、王一锋、
邵恒、王佶回避表决。

    (四)本次拟注入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承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之菁尧国际、华聪国际、华毓国际、点
点开曼及点点北京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趣加控股、钟
英武、关毅涛、菁尧投资、华毓投资、华聪投资已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项出具
了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九、本次交易相关方
做出的重要承诺/(八)关于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权属争议情况
的承诺”。关于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 60%股权的质押情况请详见“第四节 交易标
的情况/三、交易标的之点点开曼基本情况/(十三)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

                                     35
况说明/1、抵押、质押情况”。根据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华毓投资出具的承诺
函和债权人上海银行出具的承诺函,上述股权质押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障
碍。

       (五)发行价格与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六十个交易日的上市
公司股票均价 90%;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均价 90%。本次交易中,本公司
聘请独立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执业守则对标的资产进行审
计及资产评估。标的资产作价以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六)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为充分保护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益,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华通控股、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和王一锋父子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和募集配套资金认购对象均出具了《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
体请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五)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015 年 2 月,华通控股、上海砾游(邵恒、王佶各持 50%股权的投资管理
公司)及东证资本共同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发起设立了砾天投资、砾华投资、砾
海投资,以上三家有限合伙企业合称“砾系基金”。砾系基金合计持有 Capitalhold
Limited A 类股份 230,990,798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43%。盛大游戏系 Capitalhold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

       世纪华通之全资子公司——浙江世纪华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
人与其他投资人签署合伙协议并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共同设立世纪华通壹号(绍
兴)互联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通壹号”);2016 年 4
月,华通控股将其持有的砾天投资全部 37,363 万元出资中的 37,360 万元出资、

                                       36
将其持有的砾海投资全部 71,038 万元出资中的 71,030 万元出资及砾华投资全部
37,260 万元出资中的 37,257 万元分别转让给华通壹号。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通控股仍持有砾天投资 3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份
额、砾海投资 8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份额及砾华投资的 3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份额,
分别占砾天投资、砾华投资及砾海投资 0.0018%、0.0018%及 0.0027%的份额。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华通控股,
上市公司之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和王一锋父子未拥有或控制与上市公司、点点开曼
和点点北京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公司。为避免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
之实际控制人王苗通和王一锋(以下统称“承诺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具体请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本次
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一)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的
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在相关承诺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不新增同业竞争。

    (七)股份锁定安排

    关于股份锁定安排的具体请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九、
锁定期安排”。

    (八)利润承诺的补偿及奖励安排

    1、利润承诺

    趣点投资承诺点点互动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3 年内,即 2016 年、2017 年
及 2018 年经审计后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 51,751 万元、70,279 万元及 83,056 万元。

    2、补偿安排

    利润补偿及减值补偿的具体内容请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八、利润承
诺的补偿及奖励安排”。

    3、业绩奖励安排

                                       37
    保证期届满,实际完成业绩超出承诺业绩的奖励安排具体内容请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八、利润承诺的补偿及奖励安排”。

    (九)期间损益的归属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关于期间损益的安排如下: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标的公司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
净资产的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
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届时在直接或间接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
公司补足。评估基准日至重组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十)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

    根据本次认购方趣点投资向上市公司作出的承诺,点点北京和点点开曼的合
并口径承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分别不
低于 51,751.00 万元、70,279.00 万元及 83,056.00 万元。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本
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按照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数量(考虑配套资金 415,000.00 万元,不考虑上市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对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及发
行数量的影响)、利润承诺情况计算,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对应每股收益分别不低于 1.21 元/股、1.64 元/股及 1.94 元/股,高于
2015 年度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盈利能力良好。因此本次交易不会损害中小投资
者的权益。

    标的资产未来盈利水平受到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经营状况以
及国家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标的资产
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盈利状况低于业绩承诺水平,并进而可能造成重组完
成当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各
年度不能完成业绩承诺的风险。

    (十一)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38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1、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525,972,059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209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3,385,7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8.3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2,586,3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12.9089%。

       上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2、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1)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① 交易对方



                                        40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② 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③ 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④ 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41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⑤ 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⑥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及滚存利润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逐项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项下股份发行方案

       ① 本次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方案

       A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42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B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C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D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F 锁定期和解禁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G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H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I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② 本次配套募集

       A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5
       B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C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D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 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4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F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G 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H 股份限售期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47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I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J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K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48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9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50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7,8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6%;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1,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解除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6,7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该议案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2,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1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51
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6,7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该议案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2,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1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有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审核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6,7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该议案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2,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18%。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摊薄即期回报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王苗通、邵恒、王佶须回避表决。


                                       52
    表决结果:同意 232,596,7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该议案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9,932,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5%;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18%。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人资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长江保荐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
荐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十二、点点互动红筹架构的设立及拆除情况

    自 2011 年起,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经历了搭建和拆除红筹架构的过程。2011
年 12 月,点点开曼与点点北京、钟英武、朱良签署系列 VIE 控制协议。红筹架
构存续期间,点点开曼返程投资设立点点网络,后将其股权转让至点点香港,2014
年通过转让点点香港股权从而间接转让了点点网络的股权。点点网络设立后未开
展实质性经营业务,与点点北京和点点开曼之间也未发生业务往来,点点开曼与
点点北京间的 VIE 控制协议并未实际履行。2015 年 8 月,点点互动红筹架构拆
除完毕,相关 VIE 控制协议均已解除。红筹架构搭建及拆除过程中,涉及的外
资、外汇及税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外资合规

    点点开曼为境外公司,点点网络系依据《外资企业法》设立的境外公司返程
投资企业,其历次股权变更均取得法律法规所需的商务部门批复及换发的批准证
书,并在主管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符合外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点点开曼通过转让点点香港的股权从而将点点网络剥离,转让完成后,点点网络
仍然为外商投资企业,不违反外商投资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53
    2、外汇合规

    点点网络在设立时的出资及 2013 年增资均办理了法律法规所需的外汇登记
手续;且点点北京自然人股东钟英武、朱良及关毅涛已根据当时有效的 75 号文
的规定就其持有境外公司及返程投资事项办理外汇登记,符合 75 号文及《外汇
管理条例》的规定。

    3、税务合规

    2014 年,点点开曼将点点香港股权转让至趣加互动,从而间接将点点网络
的股权自点点开曼层面对外转让。根据当时有效的 698 号文的规定,虽然构成非
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可能被税务主管机关要求补缴因间接转让境
内资产的所得税。鉴于点点网络历史上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转让价格为点点
网络注册资本额,主要股东钟英武和关毅涛已就相关事宜承诺承担连带补偿责
任,点点开曼不会因上述股权转让面临重大税务风险。

    4、合规性承诺

    就上述红筹架构搭建及解除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钟英武、关毅涛做出书面
说明与承诺,点点北京及点点开曼及其子公司未因上述历史境外架构的搭建和拆
除事项受到任何诉讼、索赔或法律程序,亦未受到任何权利机关/当局的行政处
罚或行政强制措施;如因历史红筹架构的搭建和拆除事项受到主管机关的任何行
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或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纠纷、履行任何其他法律程序或承担
任何责任而造成标的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承担任何损失或费用,钟英武、关毅
涛将以连带方式承诺足额补偿点点开曼、点点北京及其下属控股公司该等损失或
费用。

    点点互动红筹架构的设立及拆除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四节 交易
标的的情况/三、交易标的之点点开曼基本情况/(四)红筹架构的建立与拆除情
况”。

     十三、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2 月 5


                                    54
日开市时起停牌。2014 年 12 月 19 日起,公司披露《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确认筹划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公司原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2016 年 4 月 13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原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
案。2016 年 4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原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由于市场情况及行业政策发生变化,拟对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经
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关于公司
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2016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浙江世纪华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停牌公告》,确认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
整。

    经上市公司与原重大资产重组各交易对方友好协商,拟对原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进行调整,保留原重组方案中标的公司之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际 100%
股权、华毓国际 100%股权、点点北京 100%股权及点点开曼 40%股权,将中手
游移动科技 100%股权予以剔除。2016 年 9 月 20 日,根据上述调整,上市公司
与中手游移动科技之交易对方签署了针对为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签署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协议的合同终止协议并根据调整后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与本次交易
各方签署了新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对于重
组方案的重大调整,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就调整后的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对于重
组方案的重大调整,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就调整后的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审议,关联股东予以回避。上市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11
日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重组方案进行了公告。



                                     55
56
                              重大风险提示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上市公司 2016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尚需履行
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事宜取得国
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及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本
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
性,方案的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上述审批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未发现涉嫌重大内幕交易的情况。但若在未来的
重组工作进程中出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
情况,依据深交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通知》等有关法规,可能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或终止。

    此外,若有相关监管机构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对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提
出异议从而导致协议的重要原则条款无法得以实施,以致严重影响任意一方签署
协议时的商业目的,并且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
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
际 100%股权、点点开曼 40%股权以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其中,菁尧国际,
华聪国际和华毓国际合计持有点点开曼 60%股权。由于菁尧国际,华聪国际和华
毓国际除持有点点开曼 60%股权外,并无其他资产或业务,因此标的资产主体为
点点开曼 100%股权和点点北京 100%股权。标的资产评估值及增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
     标的资产                          评估值       评估值增值额    评估值增值率
                         所有者权益
 点点开曼 100%股权         71,071.36   683,926.13      612,854.77        862.31%

                                       57
                       归属于母公司
      标的资产                           评估值      评估值增值额    评估值增值率
                         所有者权益
  点点北京 100%股权           2,316.52   10,002.19        7,685.67        331.78%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较其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值较大。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仍可
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监管变化,
未来盈利达不到经预测的盈利结果,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资产盈利能力未达到预期进而影响交易
估值的风险。虽然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趣点投资对标的公司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的业绩进行了业绩补偿承诺,但业绩补偿未能全额覆盖标
的资产交易作价。

     四、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应当确认为商誉,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部分计入
当期损益。

    由于网络游戏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业绩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且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商誉余额高、占总资产比例高,将导致发生商誉减值的不确定性较大。
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低于预期,则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存在减值风
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业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趣点投资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趣点投资承诺点点
互动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 3 年内,即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经审计后点
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1,751 万元、
70,279 万元及 83,056 万元。

    标的资产未来盈利水平受到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经营状况以
及国家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出现标的资产


                                         58
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实际盈利状况低于业绩承诺水平,并进而可能造成重组完
成当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内各年
度业绩承诺可能无法实现的风险。

    为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防范上述风险给上市公司股东带来的损失,上
市公司与本次相关交易对方签署确定了盈利补偿的相关安排,具体请参见本报告
书摘要“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六、业绩承诺方完成业绩补偿承诺的履约风险

    本次交易中,趣点投资向上市公司作出承诺,保证点点互动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经审计后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51,751 万元、70,279 万元及 83,056 万元。作为业绩承诺方,趣点投
资以其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 120,000 万元世纪华通股份为上限履行保证期
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趣点投资系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为本
次交易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成立尚不足一个完整的
会计年度。虽然本次交易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补偿义务人对上市公司补偿义
务的履约能力,但是仍然不能排除补偿义务人不能或者不能够完全履行相关补偿
义务的可能,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害,特别提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

     七、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向包括趣点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7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5,000.00 万元,其中 277,560.00
万元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137,440.00 万元用于项目投资。

    受标的资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变化以及监管机构政策影响,能否顺利实施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或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若本次
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趣点投资全部认购配套资金金额低于 120,000.00 万元,则
将导致交易合同生效条件无法达成,本次交易失败;若本次交易合同生效条件达
成但募集资金规模低于预期,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完成项目投资,可能给公司
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关于本次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请详见本报告

                                      59
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一、交易合同生效条件”。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及实施风险

    为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除用于支付本次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外,本次交
易拟募集配套资金还将用于“游戏开发、代理、发行、推广和运营”、“全球移动
游戏发行云平台及全球推广渠道建设”、“全球广告精准投放平台建设和渠道推
广”及“海外游戏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等标的公司建设项目。

    虽然标的公司已结合相关细分行业近年来快速增长及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的
背景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做了充分论证,但是受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标
的公司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围绕点点互动主营业务,点点互动所处网络游戏
行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用户偏好变化快、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随着网络游
戏行业的快速发展,游戏产品的数量大幅增加,同类游戏产品之间的竞争日趋激
烈。游戏企业必须不断推出玩法新颖,画面精美的高品质游戏产品才能为市场所
认可。虽然点点互动具有多年游戏开发、代理发行和运营的经验,但若募投项目
未能按计划及时推出,或者对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将直接影响
游戏产品的最终品质,导致实际收入与预计收入相比存在偏离,使得新游戏产品
的盈利水平不能达到预期水平,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将成为本公司之全资下属公司,本公
司需在人员、管理、技术和运营等多个方面对标的资产进行整合。本次交易完成
后,能否通过整合,既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控制力,又保持其在各自领域
原有的竞争优势,同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十、标的公司之股权被质押的风险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进行,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和华毓投资出具了
承诺函,同意在本次交易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之前解除上述质押,但

                                     60
如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明确要求解除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关的审
核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上述质押。

    同时,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出具了说明函,同意:

    在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和华毓投资提交《借款合同》及质押协议约定的材料
或履行相关手续后,配合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华毓投资在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
重组委审核之前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时间解除对点点北京、点点开曼各自
60%的股权质押。

    若在本次重组实施时,该等股权质押协议尚未解除完毕,则会对本次交易的
进展造成一定程序性障碍。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对方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华毓投资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点点开曼、点点北京股权存在质押的情况已解除。

    十一、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网络游戏行业近年来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市场容量不断增加,行业产
值屡创新高,吸引了大量经营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途径涉足网络游戏行业,市场
竞争日益激烈。

    标的公司均具备经营网络游戏相关业务的丰富经验及行业先入等各方面优
势,但市场竞争加剧将对标的公司的市场地位和业务拓展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
从而可能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标的公司盈利水平未达预期而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网络游戏行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用户偏好变化快、生命周期较短的特点。
随着网络游戏行业的快速发展,游戏产品的数量大幅增加,同类游戏产品之间的
竞争日趋激烈。游戏企业必须不断推出玩法新颖,画面精美的高品质游戏产品才
能为市场所认可。

    标的公司具有多年游戏开发、代理发行和运营的经验,但若不能及时对目前
运营的主打游戏进行改良升级,增强玩家粘性以尽可能延长游戏产品生命周期;


                                    61
或者不能及时推出有竞争力的新游戏以实现产品的更新换代,则可能导致标的公
司业绩出现波动。另外,若标的公司在游戏的研发及运营过程中对玩家需求不能
做出及时反应,对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将直接影响游戏产品的
最终品质,导致新游戏产品的盈利水平不能达到预期水平,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汇率变化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由于点点开曼注册于开曼群岛,其业务经营在境外开展,游戏产品面向海外
市场,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次估值先以美元计算再按照基准日汇率折算成人民
币金额,若美元汇率变动较大,则标的公司评估值及经营业绩将随之出现一定幅
度的波动。未来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根据上图所示,2015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0 月 31 日,美元汇率呈波动上涨
趋势。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增至 6.7641;相比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6.4936,增长了 4%。由于本次估值及经营业绩
先以美元计算再按照基准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金额,故美元汇率增加 4%将造成
评估值及经营业绩增加 4%。
 汇率变动比率    点点开曼 2016 年 净利润变动金额(万    净利润变动   敏感系数
                 预测净利润(万元)     元)                比率
           10%         54,229.57             4,929.96          10%          1


                                      62
            5%        51,764.59            2,464.98        5%           1
            0%        49,299.61                            0%
           -5%        46,834.63           -2,464.98        -5%          1
          -10%        44,369.65           -4,929.96       -10%          1

    通过上述比较分析,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美元汇率分别上升 5%、10%
时,点点开曼净利润分别上升 5%和 10%;美元汇率分别下降 5%、10%时,点点
开曼净利润分别下降 5%和 10%,经营业绩对美元汇率的敏感系数为 1,美元的
变动将导致经营业绩的相同幅度变动。

    十四、核心研发及运营人员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网络游戏开发、代理发行及运营,高素质、稳定及充足的游戏
研发及运营人才团队是标的公司保持行业优势的核心竞争力。标的公司经过多年
的摸索,通过完善薪酬激励与考核制度,树立优良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工作氛围,
培养了核心研发及运营管理团队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若标的公司无法对研发及运营团队进行有效激励以保证核心人员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热情,甚至导致核心人员的离职和流失,将会对标的公司的开发和运
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和扩大,若标的公司不
能通过自身培养或外部引进获得足够多的高素质人才,可能导致核心研发及运营
人员不足,给持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十五、涉及诉讼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点点开曼系《刀塔传奇》在东南亚地区(除越南)
的代理商。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威尔乌集团和暴雪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就游戏《刀
塔传奇》侵权事宜向《刀塔传奇》开发商莉莉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境内运
营商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该款游戏在大陆境内的 Apple App
Store 也已下架。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莉莉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诉讼相
对方签署了《保密和解协议与相互免责书》,就该游戏于中国地区(包括中国大
陆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及台湾地区)产生的争议达成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点点开曼尚未被提起任何诉讼,但在代理合同期
限内不排除涉诉或因涉诉导致游戏下架从而对点点开曼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不

                                     63
利影响。

     十六、知识产权风险

    一款成功开发及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需要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游戏版
权、注册商标等多项知识产权。标的公司自主开发的游戏产品均按照较为严格的
内控制度执行以确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代理发行游戏的相关协议中均约定游戏
授权方保证其拥有代理游戏涉及的全部知识产权。但若发生公司内控制度失效、
代理游戏的授权方涉嫌侵权等情形,则可能发生第三方对标的公司提出侵犯知识
产权的诉讼,若标的公司败诉则会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七、行业监管风险

    网络游戏是国家政策支持的新兴行业,同时也受到工信部、文化部、新闻出
版总署及国家版权局等部门的监管,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游戏运营业务,需要取
得该等部门的许可。随着网络游戏行业的快速发展,政府不断加强对网络游戏行
业的监管和立法,尤其是运营商的资质、游戏内容、游戏经营场所等多方面进行
了更规范、更严格的要求,行业准入标准将持续提高。标的公司在以往业务经营
中均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但未来若出现标的公司在境
内运营游戏业务且未取得或未能持续取得相关部门关于网络游戏产品许可或业
务运营资质的情况,可能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三定”规定>和中央编办有关解释,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
网络游戏管理的通知》(新出联[2009]13 号)等有关规定,网络游戏上线运营前
必须取得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
第 51 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 49 号)、《文化部关于加强网
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及《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国
产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之日起 30 日内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
案手续。

    报告期内,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在中国境内存在运营自研游戏的情形,并取
得少量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境内营业收入合计约 488.01 万元),但点点开曼作为

                                      64
外资企业不具备在境内运营游戏的资质,点点北京尚未就运营该等游戏办理相关
的经营许可资质、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及文化部备案等手续。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
署日,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已将该等游戏授权给具有资质无关联第三方运营。

     十八、点点开曼对 Facebook 运营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点点开曼负责运营的自主研发和代理游戏全部通过与第三方游戏
平台联合运营的模式,其合作历史最悠久的平台为 Facebook。Facebook 为全球
领先的社交网络服务平台,凭借其社交化、全平台及服务一体化的互联网生态系
统,Facebook 能够给游戏产品带来巨大的流量和收入,进而提升游戏产品的知
名度和盈利能力。

    对于 Facebook 而言,能够持续吸引优秀的开发者将其开发的优质产品接入
平台运营是保持活力、增加用户数量与粘性、进而丰富平台生态系统并提高平台
价值的核心所在。同时,随着平台间竞争的加剧,平台商更注重对精品游戏资源
的竞争与挖掘。凭借较强的研发及代理发行能力,点点开曼能够与 Facebook 实
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点点开曼来自于 Facebook 的收入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2.70%、41.38%及 38.86%,呈现不断降低的趋势。
除 Facebook 外,点点开曼与 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Amazon 等国际知名
平台不断加强合作,报告期内,点点开曼来自于 Apple App Store 和 Google Play
的收入占比呈现快速增加的趋势。随着点点互动自主研发及代理的游戏产品进一
步丰富,以及与更多游戏运营平台合作的进一步加深,点点开曼对 Facebook 将
不存在重大依赖。但 Facebook 依然是点点开曼重要的游戏运营平台,提请投资
者注意点点开曼对 Facebook 存在一定的依赖风险。




                                     65
                                                    目录

公司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交易合同生效条件 .............................................................................. 2

        二、本次交易的审核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2

        三、本次交易概述 ...................................................................................... 3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3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4

        四、标的资产的评估值情况及交易价格 .................................................. 5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5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6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6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 9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9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 9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9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独立性的影响 ................................ 10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1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 12

        (一)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 ........................ 12

        (二)关于主体资格的承诺 .................................................................... 13

        (三)关于所提供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13


                                                          66
(四)最近五年未受过重大行政处罚和最近五年诚信情况的承诺 .... 15

(五)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7

(六)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

(七)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22

(八)关于所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权属争议情况的承诺
.................................................................................................................... 22

(九)关于认购股份资金来源的承诺 .................................................... 25

(十)关于锁定股份的承诺 .................................................................... 25

(十一)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承诺 ............................................ 27

(十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与承诺 .................................... 33

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34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 34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及网络投票安排 ............................................ 34

(三)关联方回避表决 ............................................................................ 35

(四)本次拟注入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承诺 .................................... 35

(五)发行价格与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 ............................................ 36

(六)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36

(七)股份锁定安排 ................................................................................ 37

(八)利润承诺的补偿及奖励安排 ........................................................ 37

(九)期间损益的归属 ............................................................................ 38

(十)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 ................................ 38

(十一)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 38



                                                    67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人资格 ........................................................ 53

        十二、点点互动红筹架构的设立及拆除情况 ........................................ 53

        十三、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 ................................................................ 54

重大风险提示 ..................................................................................................... 57

        一、审批风险 ............................................................................................ 57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 57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 57

        四、商誉减值风险 .................................................................................... 58

        五、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业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 58

        六、业绩承诺方完成业绩补偿承诺的履约风险 .................................... 59

        七、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 59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及实施风险 ................................................ 60

        九、整合风险 ............................................................................................ 60

        十、标的公司之股权被质押的风险 ........................................................ 60

        十一、市场竞争风险 ................................................................................ 61

        十二、标的公司盈利水平未达预期而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 61

        十三、汇率变化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 62

        十四、核心研发及运营人员流失风险 .................................................... 63

        十五、涉及诉讼的风险 ............................................................................ 63

        十六、知识产权风险 ................................................................................ 64

        十七、行业监管风险 ................................................................................ 64

        十八、点点开曼对 Facebook 运营依赖的风险 ..................................... 65



                                                        68
目录 ..................................................................................................................... 66

特别风险提示 ..................................................................................................... 71

释义 ..................................................................................................................... 72

一、一般释义 ..................................................................................................... 72

二、专业释义 ..................................................................................................... 77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8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 80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 81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及审批情况 ........................................................ 83

         四、本次交易概述 .................................................................................... 84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85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86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87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88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 88

         八、利润承诺的补偿及奖励安排 ............................................................ 91

        (一)点点互动利润承诺的补偿及奖励安排 ........................................ 91

        (二)业绩承诺的依据及合理性 ............................................................ 97

        (三)趣点投资完成业绩补偿承诺的履约能力 .................................. 100

        (四)点点互动业绩承诺切实履行的具体措施和对相关方的追偿措施
         .................................................................................................................. 102

        (五)标的资产业绩补偿承诺的充分性和可实现性 .......................... 108

        (六)关于业绩奖励的说明 .................................................................. 111


                                                            69
九、锁定期安排 ...................................................................................... 112

(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112

(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113

十、期间损益安排 .................................................................................. 113

十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13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114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11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115




                                              70
                             特别风险提示

    本报告书引用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公司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更
新财务资料,预计在 2017 年 2 月 28 日前完成,并作出补充公告。公司在补充公
告后,将及时实施重组方案。




                                     71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 一般释义

世纪华通、本公司、上
                       指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世纪华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际 100%股权、点点北京 100%股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权、通过境外子公司购买点点开曼 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交易
标的公司               指   菁尧国际、华聪国际、华毓国际、点点开曼、点点北京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际 100%
                       指
标的股权、拟购买资产        股权,点点北京 100%股权和点点开曼 40%股权
标的资产主体           指   点点开曼 100%股权、点点北京 100%股权

GP                     指   General Partners,普通合伙人

LP                     指   Limited Partners,有限合伙人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本报告书摘要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审计基准日             指   2016 年 6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华通有限               指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华通控股               指   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份认购协议》       指
                            的认购协议书》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Funplus Holding 及绍
                            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钟英武、关毅涛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现金购买资产
购买资产协议》
                            协议》、《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菁尧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
                            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盛通投资               指   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游软件               指   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

七酷网络               指   无锡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               指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国内知名汽车企业之一

上海通用               指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国内知名汽车企业之一


                                          72
一汽大众         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国内知名汽车企业之一
                      德国贝洱公司,是全球领先的乘用车、商用车原始设备的生
贝洱集团         指
                      产商和供应商
伟世通集团       指   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集成供应商
                      总部位于法国的专业致力于汽车零部件、系统、模块的设计、
法雷奥集团       指   开发、生产及销售的工业集团,是世界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
中手游移动科技   指   中手游移动科技有限公司

鼎通投资         指   绍兴市上虞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睿思         指   宁波睿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领庆         指   上海领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和熙         指   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领汇         指   无锡领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巨人         指   上海巨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鼎鹿中原         指   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

东证资本         指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睿德         指   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云卓资本         指   云卓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东方弘泰         指   东方弘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方弘泰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原名东方弘泰志合(北
东方弘泰资本     指
                      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志合弘泰     指   上海志合弘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智科         指   北京东方智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东方智云         指   北京东方智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东方嘉实         指   东方嘉实(上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星辉         指   东方星辉(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砾游         指   上海砾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砾天投资         指   上海砾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砾华投资         指   上海砾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砾海投资         指   上海砾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东方智盛         指   东方智盛(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盛 BVI         指   英文全称为 TonSung Holdings Limited



                                   73
盛大游戏             指   盛大游戏有限公司

东方智汇             指   东方智汇(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华盛 BVI             指   英文全称为 HuaSung Holdings Limited

上海并购基金         指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润达             指   西藏润达能源有限公司

海胜通               指   上海海胜通投资有限公司

乐动卓越             指   北京乐动卓越科技有限公司
                          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是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依据
点点开曼             指
                          开曼法律设立的公司
点点互动(美国)、        DianDian Interactive USA Inc.,是一家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
                     指
点点美国                  律设立的公司,为点点开曼的全资子公司
                          CQGAMING INTERACTIVE(HONG KONG) LIMITED,是
CQGAMING
                     指   一家注册在中国香港、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公司,为点点开
INTERACTIVE
                          曼的全资子公司
                          CHANGAMINNG INTERACTIVE (HONG KONG)
CHANGAMINNG
                     指   LIMITED,是一家注册在中国香港、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公
INTERACTIVE
                          司,为点点开曼的全资子公司
                          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钟英武、关毅涛共同设
点点北京             指
                          立的有限公司
点点北京深圳分公司   指   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点点开曼与点点北京之合称,二者共同承担了游戏的研发、
点点互动             指
                          发行和运营,在业务上合并介绍具有完整性
                          Funplus Holding, 系一家依据开曼法律设立的公司,持有点
趣加控股             指
                          点开曼的 40%股权
                          Funplus Interactive,系一家依据开曼法律设立的公司,持有
趣加互动             指
                          趣加控股的 100%股权
                          Funplus Global Holding,系一家依据开曼法律设立的公司,
趣加全球控股         指
                          持有趣加互动的 100%股权
                          Funplus Interactive USA INC,是一家依据美国特拉华州法律
趣加美国             指
                          设立的公司,为趣加互动的全资子公司
趣加 DDIH            指   英文全称为 Funplus DianDian Interacitve Holding

趣加全球控股 DDIH    指   英文全称为 Funplus Global 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

北京趣加             指   北京趣加科技有限公司
                          点点互动(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系在境内设立的外商
点点网络             指   独资企业,趣加互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2016 年 4 月更名为北京愉乐科技有限公司
                          DianDian Interactive(Hong Kong)Limited,2016 年 4 月更
点点香港             指
                          名为 Funplus Interactive(Hong Kong)Limited
云英逸科技           指   北京云英逸科技有限公司


                                        74
趣点投资               指   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菁尧投资               指   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菁尧国际               指   Jingyao International Limited(菁尧国际有限公司)

华聪投资               指   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Huac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华聪国际控股有限公
华聪国际               指
                            司)
华毓投资               指   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Huayu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华毓国际控股有限公
华毓国际               指
                            司)
一村资本               指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嘉兴坤腾               指   嘉兴坤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厚扬景泰           指   宁波厚扬景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海通投资               指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毅扬               指   上海毅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桥建工               指   江苏新桥建工有限公司

江阴德谦               指   江阴德谦贸易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                   指
                            及台湾地区)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

开曼                   指   开曼群岛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BVI                    指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

元                     指   人民币元
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
                       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荐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企华评估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
文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75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直属机构之
                            一,前身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指   2013 年 3 月 14 日国务院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广播电视总
                            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随后
                            更名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原国务院直属机构之一,主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指   管全国新闻出版事业与著作权管理工作,现已并入国家新闻
                            出版广电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为一个
国家版权局             指
                            机构、两块牌子。
中共中央               指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央宣传部             指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
                       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
全会
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     指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
                            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DG)旗下子公司,是全球著名的信息
国际数据公司、IDC      指   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专业
                            提供商
                            中新游戏研究中心,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游戏工作委员会
中新游戏研究、CNG      指
                            《中国游戏产业报告》独家内容制作方
                            易观国际推出的基于新媒体经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
易观智库               指
                            信等)发展研究成果的商业信息服务平台
                            艾媒咨询(iiMedia Research)为全球领先的移动互联网第三
艾媒咨询               指   方数据挖掘与整合营销机构,是中国第一家专注于移动互联
                            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电子商务等产业研究的权威机构
                            TalkingData(北京腾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9
TalkingData            指
                            月,是中国最大的独立第三方移动数据服务平台
                            一家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全球市场研究与咨询公司,100% 专
Newzoo                 指
                            注于游戏市场
中证登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
698 号文               指
                            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 号


                                           76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
75 号文              指    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
                           号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定》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
《问答》             指
                           决定>的问题与解答》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
《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Business-to-Customer,其中文简称为“商对客”,是电子商务
B2C                  指    的一种模式,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开
                           展在线销售活动。
C2C                  指    Customer-to-Customer,代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
                           总部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朗德罗克的世界五百强企业,主要
戴尔                 指    生产、设计、销售家用以及办公室电脑,同时也涉足高端电
                           脑市场,生产与销售服务器、数据储存设备、网络设备等
                           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全球性资讯科技公司,主要专
惠普                 指
                           注于打印机、数码影像、软件、计算机与资讯服务等业务
                           Apple Inc.(苹果公司),美国的一家高科技公司,致力于设
苹果                 指    计、开发和销售消费电子、计算机软件、在线服务和个人计
                           算机业务

二、专业释义

                          Monthly Active Users(月度活跃用户数量),即当月至少登录
MAU                  指
                          一次的用户数量,包括新增用户的第一次登录
                          Daily Active Users(日活跃用户数量),即当日至少登录一次
DAU                  指
                          的用户数量,包括新增用户的第一次登录
Facebook Fan Page    指   企业客户在 Facebook 上的专页。
                          Amazon Web Services 的简称,其提供一组广泛的全球计算、
AWS                  指   存储、数据库、分析、应用程序和部署服务,可帮助组织更
                          快地迁移、降低 IT 成本和扩展应用程序。
                          英文 Intellectual Property 的缩写,意即知识产权,基于智力
IP                   指
                          的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Apple App Store      指   苹果公司的在线应用商店
                          由 Google 为 Android 开发的在线应用程序商店,前名为
Google Play          指
                          Android Market
                          英文 Ranch cash 之缩写,为点点开曼所推出游戏的一种通用
RC 币                指
                          虚拟货币
Tango 平台           指   一款于 2009 年上线的美国移动聊天和通话应用

Facebook             指   美国著名的社交网络服务网站


                                        77
                           美国网络电子商务公司,是全球商品品种最多的网上零售商
Amazon               指
                           和全球著名的大型互联网企业
APP Annie            指    移动应用和数字内容时代数据分析和市场数据的平台
                           demonstration 的缩写,主要有“样片”、“样稿”、“样品”的意
Demo                 指
                           思
                           Android 手机应用平台,是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推出
百度手机助手         指
                           的智能手机的资源获取平台
                           Android 手机应用平台,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腾讯应用宝           指
                           推出的智能手机的资源获取平台
Demo/Demo 版本       指    游戏研发中,用于演示游戏概念性设计的版本
                           Average Revenue per User 的缩写简称,指每个用户的平均收
ARPU 值              指
                           入,本报告书摘要中特指每个活跃游戏用户的平均消费
                           Average Revenue per Paying User 的缩写简称,指每个付费用
ARPPU 值             指    户的平均收入,本报告书摘要中特指每个付费用户的平均消
                           费
                           游戏中的非实物道具的全称,所有游戏中的道具都是虚拟
虚拟道具             指
                           的,只能存在游戏中没有实际物体存在
                           公司与代理商签署协议,代理商负责代理游戏和用户推广,
代理模式             指    在对账后根据分成比例向公司分成,游戏不在代理商的平台
                           上进行运营
                           公司与平台运营商签署协议,联营平台负责用户推广,一般
联营模式             指    使用联运平台的用户管理体系及充值接口,对账后根据分成
                           比率向公司分成
                           安装运行在手机上的客户端游戏,其运营系统包括主流的
                           Symbian、Windows Mobile、Windows phone、iOS、Linux
移动游戏/手游        指
                           (含 Android、Maemo、MeeGo 和 WebOS)、Palm OS 和
                           BlackBerry OS 等等,包含单机游戏以及联网游戏
客户端游戏/端游      指    需要在电脑上安装游戏客户端软件才能运行的游戏
                           基于网站开发技术,以标准 HTTP 协议为基础传输形式的无
网页游戏/页游        指
                           客户端或基于浏览器内核的微客户端游戏
                           一种运行在 SNS 社区内,通过趣味性游戏方式增强人与人之
社交游戏             指
                           间社交游戏交流的互动网络游戏
                           是电子游戏类型的一种,由玩家扮演管理者的角色,对游戏
模拟经营类游戏       指
                           中虚拟的现实世界进行经营管理
RPG                  指    Role Playing Game,即角色扮演类游戏

SLG                  指    Simulation Game,即模拟游戏

MOBA                 指    Multiplayer Online Battle Arena,即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

IDC                  指    Internet Data 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

AS 技术              指    ActionScript 技术简称,一种编程语言
                           一种编程语言,是在 C 语言的基础上开发的一种面向对象编
C++技术              指
                           程语言
SDN                  指    Software Defined Network,即软件定义网络
    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其分项加数直
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如无特别说明,所有货币单位为


                                          78
人民币。




           79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中国游戏产业高速发展,移动游戏产品数量爆发增长

    中国音数协游戏工委(GPC)、伽马数据(CNG 中新游戏研究)及国际数据
公司(IDC)发表的《2015 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截至 2015 年,中国游
戏市场用户数量约达到 5.34 亿人,比 2014 年增长了 3.3%。中国游戏市场(包括
网络游戏市场、电视游戏市场、单机游戏市场等)实际销售收入达到 1,407.0 亿
元,较 2014 年增长了 22.9%。整体来看,中国游戏产业企业新产品研发加快,
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游戏覆盖范围不断延展。

    中国游戏产业虽然受到人口红利下降、客户端游戏及网页游戏市场增速放缓
的影响,但作为新兴细分市场的移动游戏市场规模增幅明显,市场收入规模进一
步扩大。游戏产品的数量规模已经进入高速增长阶段,特别是移动游戏,其产品
数量增长迅速,推动整体游戏数量规模迈上新台阶。根据《2015 年中国游戏产
业报告》数据显示,2015 年中国移动游戏市场整体规模达到 514.6 亿元,同比增
长 87.2%。

    近年来,自主研发网络游戏在市场份额中逐渐占据主流地位,其中,2015
年,我国自主研发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占全部市场收入份额达到七成。
2015 年度中国自主研发网络游戏市场销售收入达到 986.7 亿元,较 2014 年度增
长 35.8%;中国自主研发网络游戏海外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到 53.1 亿美元,较
2014 年度增长 72.4%。收入增长反哺企业提升游戏产品研发能力,使得企业在产
品的游戏引擎、画面质量、细节化处理等各方面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促进自主
研发游戏引擎数量的快速增长和免费引擎的普及。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国产游戏
的自主研发能力会进一步提高,自主游戏产品的质量也将会大幅提升。与此同时,
拥有较强自主研发能力的游戏企业,将更能在竞争浪潮中脱颖而出,占据较大比
例的市场份额。

    (二)产业政策支持游戏产业发展


                                     80
    产业政策方面,近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先后颁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
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等
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中均明确强调要加大对游戏产业的扶持力度,并积极鼓励推
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促进文化娱乐领域资源的整合和结构的优化,
提高市场集约化水平。2013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
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 号),要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
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
内容的消费。

       (三)上市公司向双主业运营模式的转型

    上市公司于 2014 年 9 月成功收购了天游软件 100%股权和七酷网络 100%股
权,公司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汽车零部件转型为汽车零部件和互联网游戏双主
业。

    上市公司成功收购了天游软件和七酷网络之后,建立了网络游戏发展的轨
道。天游软件主要从事运动休闲竞技类客户端平台运营,在运动休闲竞技类游戏
领域具有领先优势;七酷网络主要从事网页游戏和移动游戏的开发业务,已完成
了多款精品网页游戏的开发与运营,目前在同步推进移动游戏的全面发展。随着
天游软件网页游戏的开服以及凭借七酷网络一批精品游戏的优良运行,上市公司
在网络游戏方面的业绩迅速提升。依据上市公司公布的定期报告,上市公司在
2014 年完成上述收购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 2013 年的 8,116.10 万元
增加至 2014 年度的 20,916.81 万元,同比上升 157.72%。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由 2014 年的 20,916.81 万元增加至 40,786.81 万元,同比上升
95.00%。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推进转型升级,进一步明确向新兴产业进军的发展战略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借助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
游戏业务的占比,进一步明确向新兴产业进军的发展战略。


                                      81
    本次标的资产主体为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 100%股权。以点点开曼和点点北
京合并来看,二者共同构成集研发、发行及运营于一体的游戏公司,特别在模拟
经营类游戏的研发制作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产品面向全球游戏用户。此外,
依托于本地化处理技术和优秀的市场推广能力,点点开曼建立了覆盖美国、欧洲、
中东、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网络,拥有与国际知名游戏社交平台多年
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健全的国际化发行网络,能够成功完成国内自主研发游戏的海
外发行和推广。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推动其游戏业务在国际发行领域的布
局,进一步实现游戏业务全球化、多元化发展战略。

    (二)完善产业布局,提升上市公司在游戏行业竞争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拥有天游软件、七酷网络、点点开曼和点点北
京四家全资下属游戏公司,实现网络游戏业务类型全覆盖、游戏产业链全覆盖及
游戏发行全球化的发展格局。

    上市公司目前拥有天游软件和七酷软件两家运营网络游戏业务的公司。天游
软件主要从事运动休闲竞技类客户端游戏平台运营,是中国领先的运动休闲竞技
类网络游戏平台运营商之一;七酷网络主要从事网页和移动游戏开发业务。上市
公司已经在国内客户端游戏及网页游戏领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开发、发行及运营
体系。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网络游戏产业的提升作用主要表现在:

    1、点点互动在网页游戏领域拥有优秀的游戏研发团队,盈利突出的精品游
戏产品,合作关系良好的运营渠道,以及逐渐成熟的游戏开发引擎和技术。通过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大幅提升自身的游戏研发、发行和运营能力,进一步巩固
其在网络游戏领域的市场优势地位。

    2、点点互动拥有健全的国际化发行网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
托标的公司成熟的海外发行体系,实现游戏产品发行的全球化发展战略。

    综上所述,借助标的公司的研发优势、产品优势、发行能力和市场知名度,
上市公司将实现网络游戏业务类型全覆盖、游戏产业链全覆盖及游戏发行全球化
的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市场地位。


                                    82
    (三)强化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将成为世纪华通的全资下属公司,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标的公司业务涵盖了网络游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并且在相关
领域具有一定规模并在细分市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根据天健审[2016]7355 号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主要损益表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项目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后)         前)           后)         前)
           营业收入                198,554.84   169,861.34     352,760.93    302,582.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43,514.57    27,492.59      64,546.98     39,523.51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加权
                                         0.31           0.27         0.47          0.38
        平均)(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上市公司未来在网络游戏行业的深入运作、经验积累
和管理水平提升,本次交易将会带来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首先,通过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将大幅扩张,上市公司将通过业务整合和精细化管理,使得运
营支出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其次,随着游戏业务多元化的完成,细分行业的运
营经验可以得到互相借鉴,从而提高各细分行业产品的盈利水平;再次,随着游
戏分发全球化的完成,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完成国内自主研发游戏的海外发
行和推广,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随着上市公司自身盈利能力,上市公司
价值将得到提升,公司也将具有更强的分红能力,并通过回报股东等方式实现全
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及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过程

    1、2016 年 9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2、2016 年 10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83
议并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3、2016 年 12 月 5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与趣点投资及鼎通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4、2017 年 1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三节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加期评估报告及相关议案。

    (二)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9 月 12 日,菁尧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以其持有的菁尧国际和
点点北京的全部股权参与本次重组。

    2016 年 9 月 12 日,华聪投资及华毓投资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以其分
别持有的华聪国际、华毓国际和点点北京的全部股权参与本次重组。

    2016 年 9 月 12 日,趣加控股召开董事会,同意以其持有的点点开曼全部股
权参与本次重组。

    2016 年 9 月 12 日,鼎通投资及趣点投资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依据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的认购份额认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募集资金。

    (三)标的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6 年 9 月 12 日,菁尧国际、华聪国际及华毓国际召开董事会,同意售股
股东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予上市公司。

    2016 年 9 月 12 日,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召开股东会,同意售股股东将其持
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予上市公司。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事宜取得国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及商
务主管部门的备案。

    四、本次交易概述



                                    84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际 100%股权以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拟通过境外子公司向
交易对方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点点开曼 40%股权。其中,菁尧国际、华聪国际、华
毓国际合计持有点点开曼 60%股权。具体安排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华聪投资、菁尧投资和华毓投资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其分别
持有的华聪国际 100%股权、菁尧国际 100%股权和华毓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
际、菁尧国际和华毓国际合计直接持有点点开曼 60%的股权)以及合计持有的点
点北京 60%股权;拟向钟英武、关毅涛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点点
北京 40%股权;拟通过境外子公司向趣加控股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点
点开曼 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点点开
曼 100%股权以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

    同时,本公司拟向包括趣点投资在内的不超过 7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5,000.00 万元。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由各方在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确
认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基础上进行协商一致确定。

    1、截至评估基准日,点点开曼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683,926.13 万元,经交
易双方友好协商,点点开曼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683,900.00 万元,其中股份
对价为 410,340.00 万元,现金对价为 273,560.00 万元。

    2、截至评估基准日,点点北京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0,002.19 万元,经交
易双方友好协商,点点北京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0,000.00 万元,其中股份对
价为 6,000.00 万元,现金对价为 4,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8.5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共计发行 224,442,046 股。在发行
日前,如上市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市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发行


                                      85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数量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16 年 6 月末的普通股总股本 1,027,092,0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
案已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8.45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225,658,534 股。

       本次完成交易后,交易对方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的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序
        交易对方   持有的标的公司   持有标的公   交易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号
                                    司股权比例
                   菁尧国际(点点
1      菁尧投资                      100.0000%   218,653.77   218,653.77                 -
                   开曼)
                   华聪国际(点点
2      华聪投资                      100.0000%    48,589.73    48,589.73                 -
                   开曼)
                   华毓国际(点点
3      华毓投资                      100.0000%   143,096.50   143,096.50                 -
                   开曼)
4      趣加控股    点点开曼          40.0000%    273,560.00              -    273,560.00
合计(直接+间
                   点点开曼              100%    683,900.00   410,340.00      273,560.00
接)
5      菁尧投资    点点北京          31.9716%      3,197.16     3,197.16                 -
6      华聪投资    点点北京           7.1048%       710.48       710.48                  -
7      华毓投资    点点北京          20.9236%      2,092.36     2,092.36                 -
8      钟英武      点点北京          34.0000%      3,400.00              -      3,400.00
9      关毅涛      点点北京           6.0000%       600.00               -       600.00
合计               点点北京              100%     10,000.00     6,000.00        4,000.00
                     总计                        693,900.00   416,340.00      277,560.0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趣点投资、鼎通投资、王佶、邵恒、王娟珍、徐阿毅及蔡明雨
共七名认购对象按照 20.42 元/股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合计发行 203,232,120 股,募集合计 415,000.00 万元
配套资金。在发行日前,如上市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上市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


                                           86
应调整。根据股份认购协议,发行股份数量亦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20.32 元/股,发行股份数
量相应调整为 204,232,279 股。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
项目建设及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各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金额如
下:
       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金额(万元)     发行数量(股)
趣点投资                          20.32            120,000.00          59,055,118
鼎通投资                          20.32            120,000.00          59,055,118
王佶                              20.32             70,000.00          34,448,818
邵恒                              20.32             65,000.00          31,988,188
徐阿毅                            20.32              5,000.00           2,460,629
王娟珍                            20.32              5,000.00           2,460,629
蔡明雨                            20.32             30,000.00          14,763,779
                  总计                             415,000.00         204,232,279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过程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鼎通投资之实际控制人王苗通、王
一锋父子系上市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王娟珍系上市公司之
实际控制人之一王苗通的配偶,系上市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一锋的母亲;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王佶和邵恒系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
交易对方之菁尧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将超过 5%;交易对方之华毓投资及
华聪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一村资本有限公司,因存在关联关系构成一致行动
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毓投资及华聪投资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将超过
5%。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 年 9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本次交易方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王苗通、王一锋、邵恒以及王佶回避表决。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

                                          87
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上虞
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苗通、邵恒、王佶回避表决。2016 年 12 月 5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趣点投资及
鼎通投资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出席会议
的关联董事王苗通、王一锋、邵恒及王佶回避表决。

    六、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为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际 100%
股权、点点开曼 40%股权以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其中,菁尧国际、华聪国际、
华毓国际合计持有点点开曼 60%股权。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交易对价合
计为 693,90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中
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1、依据本次交易方案,假设配套募集资金规模为 415,000.00 万元

    本次交易前,华通控股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 273,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
例为 26.58%,为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王苗通、王一锋父子通过持有华通控股
合计 100%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6.58%股权;王苗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17%
的股权;因此王苗通、王一锋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8.75%股权,为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依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经
调整的本次交易新增股份数量测算,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通控股,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 18.74%的股权。王苗通、王一锋父子通过控制华通控股及鼎通投资
分别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74%股权及 4.05%股权。王苗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3%股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王娟珍系王苗通之配偶,因存在关联关系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王娟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0.17%股权。王
苗通、王一锋父子及其关联方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共计 24.49%的股权,仍

                                     88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在认定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应股份在认定控制权是否变更时剔除计算;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
期间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以该部分权益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按前述计算方法
予以剔除。依据该规定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通控
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74%的股权。王苗通、王一锋父子通过控制华通控股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74%股权。王苗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3%股权。王苗通、
王一锋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共计 20.27%的股权,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2、假设本次交易方案因监管机构要求等因素进行调整,按满足本次交易合
同生效条件的最低配套募集资金规模 120,000.00 万元测算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为经
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趣点投资全部认购配套资金金额等于或不低于 120,000.00
万元。

    同时,根据上市公司分别与趣点投资、鼎通投资、王佶、邵恒、王娟珍、徐
阿毅及蔡明雨共七名认购对象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各方同意,如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募集资金规模少于 415,000.00 万元的,趣点
投资按照合格募集配套资金要求所认购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鼎通投资、王佶、
邵恒、王娟珍、徐阿毅及蔡明雨的认购股份数量同比例调减以符合批准的募集资
金规模。

    假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为 120,000.00 万元且满足其他合同生效条件,则
各认购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认购方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金额(万元)     发行数量(股)
    趣点投资             20.32                  120,000.00          59,055,118



                                       89
         认购方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金额(万元)             发行数量(股)
                         总计                                  120,000.00                59,055,118

       根据上述假设,本次交易前后股权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3,000,000          26.58%    273,000,000           20.81%
邵恒                                    158,351,324          15.42%    158,351,324           12.07%
王佶                                    124,546,722          12.13%    124,546,722           9.49%

永丰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100,012,500           9.74%    100,012,500           7.62%
汤奇青                                   72,652,254           7.07%         72,652,254       5.54%
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7,894,002           2.72%         27,894,002       2.13%
合伙)
王苗通                                   22,315,202           2.17%         22,315,202       1.70%
上海领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920,502           2.04%         20,920,502       1.59%
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8,572,756           1.81%         18,572,756       1.42%
韩筱微                                   10,378,892           1.01%         10,378,892       0.79%
菁尧投资                                               -          -    120,244,407           9.17%
华聪投资                                               -          -         26,720,979       2.04%
华毓投资                                               -          -         78,693,148       6.00%
趣点投资                                               -          -         59,055,118       4.50%
其他公众股东                            198,447,886          19.32%    198,447,886           15.13%
                  总计                 1,027,092,040       100.00%    1,311,805,692       100.00%
    注:本次交易前各股东持股数量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各股东持股数量。新增股份数
量依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经调整的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价
格测算。

       按照上述假设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通控股,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0.81%的股权。王苗通、王一锋父子通过控制华通控股间接
持有上市公司 20.81%的股权。王苗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70%的股权。王苗通、
王一锋父子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共计 22.51%的股权,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认定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90
     八、利润承诺的补偿及奖励安排

    (一)点点互动利润承诺的补偿及奖励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趣点投资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利润承诺及补偿安排如下:

    1、利润承诺情况

    趣点投资向上市公司作出承诺保证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以下合称“点点互
动”)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经审计的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合并口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1,751 万元、70,279 万元及 83,056 万元。

    2、利润承诺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

    如点点互动在保证期间任一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当期累积
实现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能达到趣点投资对于点点互动截
至相应会计年度的累积承诺合并口径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专
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向趣点投资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年的补偿金
额),趣点投资应在收到上市公司的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以股
份方式支付补偿,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点点互动合并口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
至当期期末点点互动合并口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保证期间三个承诺年度点点
互动合并口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点点开曼 100%股权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的交
易总对价(即 693,900 万元)-累计已补偿金额

    趣点投资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
期应补偿金额÷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在保证期间内实施送股、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
送股比例)。

    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税后)应对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
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后)×当年应补偿股份

                                     91
数量。

    承诺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应聘请经趣点投资认可的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点点互动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出
具减值测试结果。如标的资产合并口径期末减值额>保证期间内累积已补偿股份
总数×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则趣点投资应就该等差额以趣点投资
认购的股份另行补偿,具体如下:

    减值测试补偿金额=点点互动合并口径期末减值额-(承诺期限内已补偿股份
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减值应补偿股份数=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承诺期间内累积已补偿股份数。

    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税后)应对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
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后)×当年应补偿股份
数量。

    趣点投资在本次交易项下承担盈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的股份总数,不
超过其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总数;为免疑义,该等盈利补
偿及减值补偿义务的上限不超过趣点投资以 12 亿元为限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全部股票(含趣点投资因该等股票实施送股、转增或股利分配而取得的股
票)。

       3、鼎通投资作为第二顺位补偿主体的补充补偿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王苗通、王一锋
父子主动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在趣点投资第一顺位业绩补偿责任的基础上,通过
鼎通投资以认购 120,000 万元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对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承担第
二顺位的补偿责任。鼎通投资承诺:当利润补偿金额及减值补偿金额超过了第一
顺位补偿主体趣点投资的 120,000 万元的补偿上限时,超出部分将由鼎通投资以
120,000 万元认购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为限承担第二顺位业绩补偿责任。第一、
第二顺位补偿主体合计承诺补偿金额不超过 24 亿元,双方之间互不承担连带责
任。


                                      92
     在发生需履行业绩承诺补偿或减值测试补偿义务的情形、但当期应补偿总金
额及累计已补偿金额之和已超出趣点投资补偿上限,则就当期应补偿总金额及累
计已补偿金额之和超出趣点投资补偿上限的差额部分,鼎通投资将作为第二顺位
补偿义务人,在趣点投资按照趣点投资补偿上限全额履行第一顺位补偿义务后,
鼎通投资应在保证期间内各承诺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且在世纪华通确认
趣点投资已全额履行其补偿义务并向鼎通投资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在其以 120,000 万元为限认购的世纪华通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含鼎通投
资因该等股票实施送股、转增或股利分配而取得的股票)的范围内补充履行业绩
承诺补偿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即

       鼎通投资业绩承诺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趣点投资已全部补偿
的 120,000 万元;

     鼎通投资减值测试补偿金额=减值测试补偿金额-趣点投资已全部补偿的
120,000 万元;

     鼎通投资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鼎通投资履行业绩承诺当期应补
偿金额或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保证期间内鼎
通投资累积已补偿股份数。

       4、业绩奖励

     保证期间届满后,如点点互动合并口径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出其承诺净利
润,趣点投资有权要求上市公司将超额部分的 50%以现金或其他经趣点投资和上
市公司共同认可的方式支付给趣点投资作为奖励,但该等超额业绩奖励不得超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点点开曼 100%股权和点点北京 100%
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即 693,900 万元)的 20%。

       5、关于业绩承诺上限的安排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分
析

     (1)鼎通投资追加 12 亿元人民币作为业绩承诺方之一,提升业绩补偿覆盖
比例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王苗通、王一锋

                                      93
父子主动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在趣点投资第一顺位业绩补偿责任的基础上,通过
鼎通投资以认购 120,000 万元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对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承担第
二顺位的补偿责任。鼎通投资承诺:当利润补偿金额及减值补偿金额超过了第一
顺位补偿主体趣点投资的 120,000 万元的补偿上限时,超出部分将由鼎通投资以
120,000 万元认购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为限承担第二顺位业绩补偿责任。

    经追加业绩承诺方后,较差情形下(按实现净利润完成承诺净利润的 50%
测算),本次交易中点点互动业绩承诺数、业绩补偿可覆盖数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2017 年累
        项目               2016 年                            2016 年至 2018 年累计
                                                计
     承诺净利润            51,751              122,030              205,086
     实现净利润            25,876              61,016               102,544
  当期应补偿金额           87,549              206,442              346,950
趣点投资应补偿金额         87,549              120,000              120,000
鼎通投资应补偿金额                             86,442               120,000
业绩补偿可覆盖比例         100.00%             100.00%               69.17%
    注:承诺净利润指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承诺的点点互动(点点开曼、点点北京)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净利润指点点互动(点点
开曼、点点北京)实现的经审计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由上表可知,经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主动承担业绩补偿责任,追加鼎通投资
作为业绩承诺方后,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覆盖比例大幅提升,有利于维护上市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2)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推动其游戏业务在国际发行领域的布局,进一步
实现游戏业务全球化、多元化发展战略。上市公司于 2014 年 9 月收购了天游软
件和七酷网络,成功转型为汽车零部件和互联网游戏双主业,在网络游戏方面的
业绩迅速提升。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点点开曼、点点北京共同构成产品面向全球
游戏用户,集研发、发行及运营于一体的游戏公司,特别在模拟经营类游戏的研
发制作方面具有全球领先的优势。依托于本地化的研发能力和优秀的市场发行布
局,点点开曼建立了覆盖美国、欧洲、中东、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网
络,拥有与国际知名游戏社交平台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健全的国际化发行网

                                          94
络,能够成功完成自主研发游戏的海外发行和推广。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拥有天游软件、七酷网络、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四家全资下属游戏公司,实现
网络游戏业务类型全覆盖、游戏产业链全覆盖及游戏发行全球化的发展格局。根
据天健审[2016]7355 号备考审阅报告,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 2016 年 1-6 月
的基本每股收益将由交易前 0.27 元/股提升至交易后 0.31 元/股(备考)。因而,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推进转型升级,完善产业布局,强化盈利能力,提升公
司价值。

    (3)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
更的,不适用本条前二款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
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体安排。”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
关联人,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借壳,根据上述规定,上市公司可以与交易对方自主
协商是否进行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的方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为充分维护上市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并基于看好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经过反复商业谈判,趣点
投资以认购配套资金相应金额所得的全部股份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鉴于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强化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为进
一步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苗通、王一锋父子愿
意主动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在趣点投资作为第一顺位补偿主体的基础上,鼎通投
资以认购配套资金相应金额(12 亿元人民币)所得的股份承担第二顺位的补偿
义务,即当需补偿的金额超过趣点投资用于业绩补偿的全部额度时,鼎通投资就
超出部分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第一、第二顺位补偿主体合计以认购配套资金的
24 亿元所对应的全部股份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方式系交易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有助于交易的顺利实施。

    (4)安排趣点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之一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95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华毓投
资、趣加控股、钟英武、关毅涛等 6 方。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华毓投资分别于
2015 年 9 月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持股公司受让了点点北京、点点开曼部分股权。
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华毓投资作为标的公司的财务投资者,未直接参与标的公
司的经营管理,在交易完成后,该等财务投资者对标的公司的未来业绩无直接影
响力,故不安排其对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承担补偿义务。

    趣加控股系注册于开曼的公司。由于目前上市公司向境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繁琐,时间较长,成功案例极少,为尽快推进交易,经双
方协商,上市公司以全现金对价的方式收购趣加控股所持有的点点开曼股权。即
上市公司通过其香港子公司向趣加控股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点点开曼股权,
趣加控股所得的现金对价将在境外支付完成。在此情形下,如仍安排趣加控股作
为业绩承诺方,其只能以现金进行补偿,而现金补偿执行力较差,且趣加控股为
境外公司,业绩补偿的有效性较低。

    本次交易的另两位交易对方钟英武、关毅涛,所得的交易对价分别为 3,400
万元、600 万元,占总交易对价的比例很低,且尚需满足其本人的税费缴纳等需
要,安排上述二人直接作为业绩承诺方不具有实操性。

    在此背景下,为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
安排趣点投资出资 120,000 万元认购配套资金,以认购所得的全部股份承担业绩
补偿义务,并将趣点投资全部认购配套资金的相应金额作为本次交易先决条件。

    (5)由趣点投资以认购配套资金的方式承诺业绩补偿义务,有利于标的公
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本次交易以确定价格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所得的股份需锁定三年。
由趣点投资以认购配套资金的方式承诺业绩补偿义务,有利于标的公司管理团队
的稳定。趣点投资系由普通合伙人趣加共赢(钟英武持有 100%股权)、有限合伙
人钟英武、陈琦、张思远共同持有权益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钟英武为标的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陈琦、张思远为标的公司的核心团队人员。上述人员具有较强研
发能力和创新文化背景,经过多年社交类游戏的开发与推广,更在模拟社交类游
戏的设计架构和发行、运营、推广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钟英武、陈琦、

                                    96
张思远通过趣点投资,以认购配套资金的方式承担业绩补偿责任,有利于稳定标
的公司管理团队,提高管理团队工作绩效,增强业绩补偿的履约能力,从而保护
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二)业绩承诺的依据及合理性

    趣点投资向上市公司作出承诺,保证点点互动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经审计后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1,751 万元、70,279 万元及 83,056 万元。根据点点开曼、点点北京出具的说明,
上述业绩承诺系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和点点互动未来发展规划确定,业绩承诺安排
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1)全球游戏市场持续快速发展

    近年来,海外游戏市场发展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根据市场研究公司
Newzoo 的数据显示,2015 年,全球游行业营业收入达到 918 亿美元,较 2014
年增长 9.8%。根据 Newzoo 的预测,2016 年全球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 996 亿美
元,同比增长 8.5%,至 2019 年,全球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 1,186 亿美元,年复
合增长率约为 6.6%。海外游戏市场亦呈现诸多发展趋势:游戏精品化成为市场
增长的重要动力,网页游戏与移动游戏持续融合,自主研发游戏海外出口将成为
趋势。

    (2)点点互动在模拟经营社交类游戏领域优势显著

    点点互动的主营业务为网页游戏和移动游戏的研发、发行和运营,是集研发、
发行及运营于一体的游戏公司,产品面向全球游戏市场。目前点点互动是除
Zynga(全球社交游戏巨头)之后 Facebook 上最主要的模拟类游戏公司之一,是
Facebook 全球排名第六、亚洲排名第一的大游戏开发商。点点互动运营的主要
自研游戏包括:Family Farm、Family Farm Seaside、Royal Story、Happy Acres 等,
四款游戏皆为全球领先的模拟经营社交类游戏。Family Farm 于 2011 年在
Facebook 上线运营至今,已经通过 Facebook 平台发行了英语版、法语版、德语
版、荷兰语版、意大利语版、巴西语版等十多个游戏版本,该款游戏在 Facebook
的模拟经营类游戏(Simulation Game)畅销榜中一度排名前三。从 2012 年底开


                                      97
始,点点互动相继推出 Family Farm Seaside、Royal Story、Happy Acres 三款社交
游戏,在游戏故事设计、功能场景以及趣味性方面做了创新和优化,取得良好的
市场反应,在 Facebook、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上的排名均处于前列。

    (3)点点互动依托既有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新的游戏类型

    经过多年强劲发展,点点互动竞争优势明显。点点互动具有研运一体化和全
球化的业务体系。点点互动拥有良好的游戏互动社区和忠实的游戏用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点点互动自研的 Family Farm、Family Farm Seaside、Royal
Story、Happy Acres 四款游戏已积累上亿的注册用户。点点互动与 Facebook、
Google Play 和 App Store 等主流游戏平台保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其中,点点互
动是 Facebook 在亚洲最大的游戏合作伙伴之一。点点互动拥有优秀稳定的研发
团队以及持续创新的研发能力,技术研发运营团队成员由来自于中国、美国、荷
兰、意大利、法国等近十个国家的人员组成,部分外籍成员曾就职于暴雪、EA
(美国艺电集团)、Zynga 等国际知名游戏公司,具有多元化、国际化的视角和
理念及开放包容的态度。

    凭借既有竞争优势,点点互动积极拓展新的游戏类型。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点点互动的现有主营游戏包括模拟经营类、卡牌类、三消类游戏,点点互动
拟通过代理 King of Avalon、捕鱼手机游戏的海外运营进入策略类游戏和博弈类
游戏领域,游戏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将会继续提升,游戏内容将会进一步丰富。通
过研发创新和代理运营,点点互动的游戏产品由单一的网页游戏向网页游戏+移
动游戏的模式发展。2015 年,点点开曼收入最高的单一游戏产品已由网页游戏
变为移动游戏,考虑到移动游戏的利润率高于网页游戏,且全球移动游戏市场尚
处于快速增长期,预计未来移动游戏业务的发展将会极大增强点点互动的盈利能
力。另外,点点互动通过多年来与 Facebook、Google Play、Apple App Store 等各
大主流游戏社交平台长期稳定的合作,在发行渠道具有明显优势,逐步代理境内
精品游戏的海外发行,逐渐由仅提供自研游戏向“自研+代理”的综合游戏服务商
转变。

    (4)点点互动主要游戏产品亮点较多,游戏储备丰富

    已上线运营游戏产品亮点较多。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点点互动已上线运

                                      98
营多款在研游戏,其中,Family Farm、Family Farm Seaside、Royal Story、Happy
Acres 等主要游戏表现较好, Family Farm(页游)于 2014 年度实现收入 3,147.32
万美元,系点点互动以往游戏产品的单年最高收入。其他各款在研游戏自上线以
来各自实现的单年最高收入分别为:Royal Story(页游)于 2014 年度实现收入
1,404.81 万美元,Family Farm Seaside(手游)于 2015 年度实现收入 2,728.99 万
美元,Hayppy Acres(页游)于 2015 年度实现收入 509.91 万美元。根据点点互
动的规划,点点互动将对 Family Farm Seaside 进行版本更新,增加新属性和新玩
法,以提高游戏可玩性,延长游戏生命周期,预期收入将会大幅上升。

       已上线运营游戏产品的生命周期、历史最高收入如下:

                       游戏上线       生命周期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累   历史最高收入
       游戏名称
                         时间           (年)       计上线时间(月)            (万美元)
Family Farm           2011 年 1 月       7                    65                    3,147.32
Royal Story           2013 年 1 月       5                    41                    1,404.81
Family Farm Seaside   2013 年 2 月       5                    40                    2,728.99
Hayppy Acres          2014 年 6 月      4.5                   24                     509.91
Barn Vogage           2014 年 12 月      2                    18                      32.69
Dota                  2014 年 9 月       3                    21                     984.36
MT2                   2015 年 4 月       3                    14                     170.43
Fruit Scoot           2015 年 8 月       3                    10                     274.64
乱斗西游              2015 年 8 月       2                    10                      87.06
What a Farm(IOS)      2015 年 11 月      3                    7                      375.00


       游戏储备丰富、类型多样。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点点互动的经营管理层
预计将在未来几年内上线多款精品游戏,并通过代理 King of Avalon、捕鱼手机
游戏进入策略类游戏和博弈类游戏领域。根据点点互动的运营规划,King of
Avalon 是一款策略类游戏,对标全球顶级策略游戏进行开发。策略类游戏是全
球游戏市场重要的游戏品类之一,目前,市场已在运营的主要几款策略类游戏上
线时间均较长,用户新鲜感有所下降,标的公司代理的 King of Avalon 于近期推
出时点较好,点点互动的经营管理层预计该款游戏将会取得较大收获。捕鱼手机
游戏是一款博弈类游戏,点点互动已代理的博弈类游戏 Texas Poker 业绩表现较
好,点点互动将通过代理捕鱼游戏进一步拓展博弈类游戏市场。Valiant Force 是


                                              99
一款动作卡牌类游戏,采用了竖版操作,方便单手使用,对标游戏是刀塔传奇。
Dragon Nest 是一款动作类角色扮演游戏。截至报告书签署日, King           of
Avalon、捕鱼游戏、Valiant Force、Dragon Nest 的游戏代理协议均已签署。在研
游戏的上线及代理游戏的增加将在未来几年内为点点互动业绩的持续增长提供
保障。

   (5)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趣点投资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如点点开曼/点点北
京在保证期间任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当期累积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未能达到趣点投资对于点点开曼/点点北京截至相应会计年度的累积
承诺净利润,则趣点投资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

    根据上市公司与趣点投资及鼎通投资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
协议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当利润补偿金额及减值补偿金额超过了
第一顺位补偿主体趣点投资的 120,000 万元的补偿上限时,超出部分将由鼎通投
资以 120,000 万元认购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为限承担第二顺位业绩补偿责任。

    (三)趣点投资完成业绩补偿承诺的履约能力

    1、本次交易属于市场化交易,业绩补偿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采取收益现值法、假设开发法等基于
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
的……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
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
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不适用本条前二款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
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相关具
体安排。”

    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


                                    100
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属于市场化交易。标的公司
的核心团队通过趣点投资对标的公司承担部分利润补偿责任,系基于看好标的公
司的未来发展,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举措。

    2、业绩承诺方系标的公司核心团队设立的企业

    趣点投资向上市公司作出承诺,保证点点互动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经审计后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1,751 万元、70,279 万元及 83,056 万元。作为业绩承诺方,趣点投资以其于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 120,000 万元世纪华通股份为上限履行保证期间的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

    趣点投资系由普通合伙人趣加共赢(钟英武持有 100%股权)、有限合伙人钟
英武、陈琦、张思远共同持有权益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为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
金的认购对象之一。钟英武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琦、张思远为标的公司核
心团队人员,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和创新文化背景。经过多年社交类游戏的开发与
推广,核心团队在模拟社交类游戏的设计架构和发行运营推广等方面积累了丰富
的实践经验。钟英武、陈琦、张思远通过趣点投资,以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
承担业绩补偿责任,既可提高管理团队的工作绩效,又可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提
高了业绩承诺方完成业绩承诺的履约能力。

    3、趣点投资足额认购股份系交易生效条件且对该等股份设置了锁定期安排

    根据交易双方的约定,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及其方案并且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经有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趣点投资全部认购金额等于或不少于人民币 12
亿元是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或合同的生效条件之一。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协议书》的相关约定,趣点投资认购的 120,000
万元世纪华通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同时满足下述条件前不得转让:

    (1)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

    (2)完成保证期间(即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全部承诺净利
润的业绩承诺或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减值补偿义务(如有)。



                                    101
    上述交易生效条件及锁定期安排,有效保障业绩承诺方在触发业绩补偿义务
时履行补偿责任。

    4、对趣点投资及其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设立严格的权利限制措施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协议书》的相关约定,趣点投资在完成保证期
间全部承诺净利润或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前,未经上市公司事
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同时不得:

    (1)进行实质业务经营;

    (2)向任何第三方举债或与第三方产生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应付账款;

    (3)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设立质押等权利限制或做出前述权利限制
的允诺;

    (4)除履行本协议项下补偿义务之外,以任何方式导致趣点投资无力清偿
到期债务而使上市公司股份遭受司法执行或质权实现等任何导致趣点投资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物权变更的法律程序。

    如趣点投资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执行或质权实现而未能
以应补偿股份足额履行当期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的,在全部业绩承诺补
偿及减值补偿不超过其认购金额(即 12 亿元)的范围内,上市公司有权要求趣
点投资就该等因法律程序导致物权变更的股份金额(股份金额=已发生物权变更
的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在同等金额范围内以现金方式
进行补偿。

    (四)点点互动业绩承诺切实履行的具体措施和对相关方的追偿措施

    1、业绩预测的可实现性

    2016 年 1-10 月,标的公司实现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6,024.94 万元,占预测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1.99%。
随着标的公司原有游戏稳定发展,下半年签约代理的策略类游戏《King of
Avalon》、博弈类游戏《幸运捕鱼》等贡献收入不断增多,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实
现承诺净利润的可能性较大。


                                    102
    未来两年,基于海外游戏市场的稳步发展,标的公司在模拟经营社交类游戏
领域的既有优势,对策略类游戏和博弈类游戏等多种游戏类型的拓展,以及丰富
的游戏储备,新签约游戏的良好表现,标的公司未来两年实现承诺净利润的可能
性较大。

    2、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

    (1)原定业绩补偿的实施方式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趣点投资以全额认购 120,000 万元配套资金取得股
份的方式对标的公司点点互动承诺净利润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如点点互动在保证
期间任一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当期累积实现的合并口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能达到趣点投资对于点点互动截至相应会计年度的累积
承诺合并口径净利润,则应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以股份方式
支付补偿。此外,承诺期间届满后,如标的资产合并口径期末减值额>保证期间
内累积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则趣点投资亦应就
该等差额以趣点投资认购的股份另行补偿。

    趣点投资在本次交易项下承担利润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的上限不超过
趣点投资以 12 亿元为限认购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含趣点投资因
该等股票实施送股、转增或股利分配而取得的股票)。

    (2)鼎通投资追加 12 亿元作为业绩承诺方之一,提升业绩补偿覆盖比例

    鼎通投资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苗通、王一锋父子控制的企业。王苗通先
生及公司管理层非常看好游戏行业的未来发展,坚定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努力提
升公司在游戏行业的竞争地位。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拥有天游软件、
七酷网络、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四家全资下属游戏公司,实现网络游戏业务类型
全覆盖、游戏产业链全覆盖及游戏发行全球化的发展格局,有利于推进公司转型
升级,有利于完善产业布局,有利于强化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筹划并积极促成本次交易。

    为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和磋商过程中,王苗通
先生及公司管理层着眼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立足于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


                                   103
化,积极通过商务谈判争取最优交易方案。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后,为进
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王苗通、王一锋父子主动
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在趣点投资第一顺位业绩补偿责任的基础上,通过鼎通投资
以认购 120,000 万元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对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承担第二顺位的
补偿责任。鼎通投资承诺:当利润补偿金额及减值补偿金额超过了第一顺位补偿
主体趣点投资的 120,000 万元的补偿上限时,超出部分将由鼎通投资以 120,000
万元认购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为限承担第二顺位业绩补偿责任。第一、第二顺位
补偿主体合计承诺补偿金额不超过 24 亿元,双方之间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3)经追加调整后的业绩补偿安排

    ①承诺净利润数

    业绩承诺方向上市公司作出承诺保证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以下合称“点点
互动”)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经审计的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合并口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1,751 万元、70,279 万元及 83,056 万元。在
保证期间任一会计年度,如点点互动经审核确认的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合并口
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承诺
方应按约定承担业绩补偿责任。此外,承诺期间届满后,如经测算发生减值的,
业绩承诺方还应按约定承担减值补偿责任。

    ②利润补偿的责任分担

    经交易各方协商,趣点投资作为第一顺位补偿主体,鼎通投资作为第二顺位
补偿主体,第一、第二顺位补偿主体合计承诺补偿金额不超过 24 亿元。

    在触发业绩补偿或减值补偿情形后,由趣点投资承担第一顺位的补偿责任。
趣点投资在本次交易项下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趣点投资以认购 120,000 万元配套资金所得的全部股份(含趣点投资因该等股票
实施送股、转增或股利分配而取得的股票)。

    鼎通投资承担第二顺位的补偿责任。在触发业绩补偿或减值补偿情形后,当
累计应补偿金额超过了趣点投资的补偿上限时,超出部分将由鼎通投资承担补偿
责任。鼎通投资在本次交易项下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的股份总数,


                                      104
不超过鼎通投资以认购 120,000 万元配套资金所得的全部股份(含鼎通投资因该
等股票实施送股、转增或股利分配而取得的股票)。第二顺位补偿主体与第一顺
位补偿主体之间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③利润补偿的实施

    经相关各方协商,业绩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如点点互动在保证期间任一会
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当期累积实现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未能达到业绩承诺方对于点点互动截至相应会计年度的累积承诺合并
口径净利润,则上市公司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向业绩承
诺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年的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
市公司的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以股份方式支付补偿,具体补
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点点互动合并口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
至当期期末点点互动合并口径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保证期间三个承诺年度点点
互动合并口径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点点开曼 100%股权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的交
易总对价(即 693,900 万元)-累计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方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在保证期间内实施送股、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
送股比例)。业绩承诺方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税后)应对上市公司
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后)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方每年应补偿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00 元总价回购,上市公司在其
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 30 日内就应补偿股份的股份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业
绩承诺方应配合甲方办理股份回购手续,且甲方届时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
议案后以总价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并在其后日 10 日注销。

    业绩承诺方应在保证期间内三个承诺年度逐期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经计算


                                    105
的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算,即已经补偿的上市公
司股份不冲回。

    ④减值补偿的实施

    承诺期间届满后,上市公司应聘请经业绩承诺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点点互动进行减值测试,并在专项审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
出具减值测试结果。如标的资产合并口径期末减值额>保证期间内累积已补偿股
份总数×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则业绩承诺方应就该等差额以业绩
承诺方认购的股份另行补偿,具体如下:

    减值测试补偿金额=点点互动合并口径期末减值额-(承诺期限内已补偿股份
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减值应补偿股份数=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
承诺期间内累积已补偿股份数。

    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税后)应对上市公司作相应返还,计算公
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税后)×当年应补偿股份
数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交易双方的约定,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及其方案并且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经有关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趣点投资、鼎通投资各自全部认购金额等于或不
少于人民币 12 亿元是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或合同的生效条件之一。

    本次交易中,在满足标的公司的业绩已达到承诺净利润数或业绩承诺方趣点
投资、鼎通投资各自已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和减值保持义务的前提条件下,趣点投
资、鼎通投资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业绩承诺方的股份锁定期已经覆盖业绩承诺期限,能
够有效的保障业绩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

    4、本次交易协议中关于业绩补偿实施的保障措施

    根据相关各方约定,未经上市公司同意,自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签署之日起,


                                    106
至标的公司完成保证期间的承诺净利润或业绩承诺方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及
减值补偿义务之日(以孰晚之日为准)的期间内,业绩承诺方不得:

    (1)进行实质业务经营;

    (2)向任何第三方举债或与第三方产生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应付账款;

    (3)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设立质押的等的权利限制或作出影响其权
利限制的允诺,或

    (4)除履行本协议项下补偿义务之外,以任何方式导致趣点投资无力清偿
到期债务而使上市公司股份遭受司法执行或质权实现等任何导致趣点投资所持
上市公司股份物权变更的法律程序。

    如业绩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执行或质权实现而未
能以应补偿股份足额履行当期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的,在全部业绩承诺
补偿及减值补偿不超过其各自认购金额(即 12 亿元)的范围内,上市公司有权
要求业绩承诺方就该等因法律程序导致物权变更的股份金额(股份金额=已发生
物权变更的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在同等金额范围内以
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5、业绩承诺方的信用情况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为趣点投资和鼎通投资。趣点投资系由普通合伙人
趣加共赢(钟英武持有 100%股权)、有限合伙人钟英武、陈琦、张思远共同持有
权益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钟英武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琦、张思远为标
的公司的核心团队人员。鼎通投资系由普通合伙人华通控股(王苗通持有 90%
股权、王一锋持有 10%股权)、有限合伙人王苗通共同持有权益份额的有限合伙
企业,王苗通、王一锋父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人员经多年的经营积
累,经济实力较强,在各自领域内均具有一定知名度。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签署
日,业绩承诺方趣点投资、鼎通投资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反诚信的情况,包括但
不限于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失信情况,其权益份额的最终持有人
信用状况良好。因此,业绩承诺方违反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107
者其控制的关联人,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借壳,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可以与交易对方自主协商是否进行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的方式和相
关具体安排。本次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安排、股份锁定期安排系上市公司与交
易各方商业谈判的结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还通过鼎通投资主动承担了部分利
润补偿责任,且业绩承诺方履约能力较强,因此本次交易业绩补偿方式的选择是
合理的,有助于促成交易、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标的资产业绩补偿承诺的充分性和可实现性

    1、标的资产业绩补偿承诺的充分性

    (1)本次交易为市场化交易,业绩补偿安排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系向独立第三方购买资产,且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双方可根据市
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业绩补偿安排。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方式系交易各方遵循
市场交易原则商业谈判的结果,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相关安排有
助于交易的顺利实施。

    (2)趣点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之一有助于激励标的公司管理团队

    趣点投资认购配套资金所得 12 亿元股份承担第一顺位业绩补偿责任。趣点
投资系由标的公司创始人及实际控制人钟英武、核心管理团队人员陈琦、张思远
共同持有权益份额的有限合伙企业。上述人员具有丰富的游戏行业经验、较强的
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带领标的公司打造了研运一体化和业务全球化
的运营体系,形成了优秀稳定的研发团队、持续创新的研发能力、精准完善的客
户数据分析系统,更与主流游戏平台保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钟英武、陈琦、张
思远通过趣点投资,以认购配套资金所得 12 亿元股份承担第一顺位业绩补偿责
任,有利于激励标的公司管理团队,提高管理团队工作绩效,进一步增强业绩补
偿的充分性。

    (3)追加鼎通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之一进一步提高了业绩补偿覆盖比例

    鼎通投资认购配套资金所得 12 亿元股份承担第二顺位业绩补偿责任。鼎通
投资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苗通、王一锋父子控制的企业。为保护上市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和磋商过程中,王苗通先生及公司管理层着眼

                                   108
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立足于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积极通过商务谈判
争取最优交易方案。在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后,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王苗通、王一锋父子主动承担业绩补偿义务,在
趣点投资第一顺位业绩补偿责任的基础上,通过鼎通投资以认购 12 亿元配套资
金取得的股份承担第二顺位的业绩补偿责任。

    本次交易,经追加调整后,趣点投资作为第一顺位补偿主体,鼎通投资作为
第二顺位补偿主体,第一、第二顺位补偿主体合计承诺补偿金额达 24 亿元。在
较差情形下(按实现净利润完成承诺净利润的 50%测算),2016 年、2017 年业绩
补偿覆盖比例达 100%,2018 年业绩补偿覆盖比例达 69.17%。

    (4)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安排已高比例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充分说明股东认可本次交易的业绩
补偿安排。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关于本
次交易符合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 99.9996%的成票,其中来自单独
计票的中小投资者的赞成票比率为 99.9983%,显示投资者认可本次交易的业绩
补偿安排。该次股东大会严格履行相应程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对单独计票结果予以
披露;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2、标的资产业绩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

    (1)业绩承诺方用于业绩补偿安排的上市公司股份已设置 36 个月锁定期

    趣点投资和鼎通投资(以下将两者简称为“业绩承诺方”)用于业绩补偿安排
的上市公司股份设置了 36 个月锁定期安排。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惯例,
如业绩承诺方以交易所得上市公司股份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一般会设置逐年分批
解锁安排。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方因以认购上市公司锁价方式发行的配套募集
资金股份承担业绩补偿责任,业绩承诺方在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明确或承
诺,其认购配套资金所得股份,需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且需在


                                    109
完成保证期间(即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全部税后净利润的业绩承
诺或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减值补偿义务(如有)方可解锁。通过上述安
排,大幅提高了业绩承诺方在全部保证期间三年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

    (2)业绩承诺方承诺其认购配套资金所得股份不得用于质押

    接到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后,趣点投资和鼎通投资出具承诺:在
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承诺年度(即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度)标的公司合并口径的承诺净利润之日或《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全部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
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之日为准),业绩承诺方保证不会将其于本次交易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并遵守其就本次交易与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
中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同时,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
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承诺年度标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之日或《业
绩承诺补偿协议》及项下全部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之
日为准)的期间内,业绩承诺方不得:

    1、进行实质业务经营;2、向任何第三方举债或与第三方产生超过 100 万元
人民币的应付账款;3、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股份设立质押的等的权利限制或
作出影响其权利限制的允诺,或 4、除履行本协议项下补偿义务之外,以任何方
式导致趣点投资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而使上市公司股份遭受司法执行或质权实现
等任何导致趣点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物权变更的法律程序。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业
绩承诺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导致其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遭
受司法执行或质权实现等任何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变更的法律程序。如
业绩承诺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执行或质权实现而未能以应
补偿股份足额履行当期业绩承诺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的,在全部业绩承诺补偿及
减值补偿不超过其各自认购金额(即 12 亿元)的范围内,上市公司有权要求业
绩承诺方就该等因法律程序导致物权变更的股份金额(股份金额=已发生物权变

                                     110
更的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在同等金额范围内以现金方
式进行补偿。

       (六)关于业绩奖励的说明

       1、业绩奖励设置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业绩奖励条款设置有利于维持点点互动管理层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实
现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层的利益绑定,进一步提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绩
效。

    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的业绩承诺方趣点投资系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管理层
和核心技术团队。

       为避免上述业绩承诺方实现盈利承诺后,缺乏动力进一步发展业务,本次交
易方案中设置了业绩承诺期内的超额业绩奖励安排。超额业绩奖励安排有利于激
发管理层团队积极性,实现上市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利益的绑定,在完成基本业绩
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业务,以实现标的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2)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体现了市场化产业并购中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对
等的特征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股份认购协议》是交易双方在
充分考虑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标的公司经营情况的背景下,经
过多次市场化磋商、博弈谈判而达成的一致意见,符合自愿、公平原则。

       (3)业绩奖励设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交易各方的合
法权益

    交易协议中的超额业绩奖励条款系交易各方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超额业绩奖励条款有利于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侵害
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和其他不特定第三方利益的行为。

    (4)本次交易方案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6 年 9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11
了本次交易方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王苗通、王一锋、王佶以及邵恒回避表决。

    在本次交易董事会召开前,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交易相关材
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本次交易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本
次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交易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上市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对于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的审议
系本次交易合同生效条件之一。

    2、业绩奖励的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及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1)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9 号-职工薪酬》,超额业绩奖励可视为上市公司对标
的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由于该等奖励确定、支付均发生在业
绩承诺期届满后,在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奖金支付义务存在不确定性。因
此,标的公司将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在奖励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将相应款项计
入管理费用。

    (2)业绩奖励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超额利润奖励安排,在计提业绩奖励款的会计期间内将增加标的公司的
相应成本费用,进而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上述业绩奖
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业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这将有助于激
励标的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及提升盈利能力,因此不会对标的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锁定期安排

    (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交易对方菁尧投资、华聪投资及华毓投资承诺:如截至本合伙企业取得本

                                    112
次交易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之日,本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
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36 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若本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
益的时间等于或超过 12 个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12 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
要求执行。

    (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趣点投资

    趣点投资及鼎通投资承诺其持有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发行股份自以下
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
日;(2)在点点开曼及点点北京完成保证期间(即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全部税后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或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减值补偿义务
(如有)之日。

    2、其他交易对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

    上述锁定期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关于期间损益的安排如下:

    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标的资产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
净资产的部分归上市公司所有;如发生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
由交易对方按照其届时在直接或间接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上市
公司补足。评估基准日至重组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十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13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各类汽车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研发、制造和
销售以及网络游戏开发和运营业务。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其传
统业务和新兴游戏业务并行的双主业发展模式,明确公司向高速增长的网络游戏
业务持续发力的战略布局,力争成为中国网络游戏行业龙头。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主要从事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发行
和运营业务,业务涵盖了网络游戏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点点开曼和点点北京推出
的产品主要面对海外游戏用户,并在模拟经营类游戏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本
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业务会与上市公司原有游戏业务形成显著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将成为真正的跨国性网络游戏集团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丰富
游戏产品类型,增加游戏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提高上市公司在游戏行业的市场地
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027,092,040 股。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综
合考虑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对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发
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影响,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菁尧投资等三名交易对方及趣
点投资等七名配套资金认购方共计发行 429,890,813 股股票,本次交易前后股权
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含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3,000,000      26.58%   273,000,000     18.74%
邵恒                             158,351,324      15.42%   190,339,512     13.06%
王佶                             124,546,722      12.13%   158,995,540     10.91%
永丰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100,012,500      9.74%    100,012,500      6.86%
汤奇青                            72,652,254      7.07%     72,652,254      4.99%
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7,894,002      2.72%     27,894,002      1.91%
合伙)
王苗通                            22,315,202      2.17%     22,315,202      1.53%
上海领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920,502      2.04%     20,920,502      1.44%


                                        114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含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北京天神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18,572,756          1.81%      18,572,756        1.27%
韩筱微                              10,378,892          1.01%      10,378,892        0.71%
菁尧投资                                       -            -    120,244,407         8.25%
华聪投资                                       -            -      26,720,979        1.83%
华毓投资                                       -            -      78,693,148        5.40%
趣点投资                                       -            -      59,055,118        4.05%
鼎通投资                                       -            -      59,055,118        4.05%
徐阿毅                                         -            -       2,460,629        0.17%
王娟珍                                         -            -       2,460,629        0.17%
蔡明雨                                         -            -      14,763,779        1.01%
其他公众股东                       198,447,886         19.32%    198,447,886        13.62%
               总计              1,027,092,040       100.00%    1,456,982,853     100.00%
    注:本次交易前各股东持股数量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各股东持股数量。新增股份数
量依据上市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经调整的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价
格测算。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华通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王苗
通、王一锋父子。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天健审[2016]7355 号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后)             前)         后)            前)
            资产总计            1,233,359.28       536,143.82   1,187,601.84     507,080.99
            负债合计              112,068.55       109,068.08    111,307.33      107,749.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20,093.95       425,872.81   1,075,344.27     398,380.99
           资产负债率                 9.09%           20.34%          9.37%         21.25%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项目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备考(交易      实际(交易
                                    后)             前)         后)            前)


                                          115
          营业收入                198,554.84   169,861.34   352,760.93   302,582.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443.03    27,475.51    65,817.85    40,786.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43,514.57    27,492.59    64,546.98    39,523.51
      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元/
                                        0.31         0.27         0.47         0.40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0.31         0.27         0.47         0.38
   (加权平均)(元/股)
    注 1:2016 年 1-6 月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未经审计;交易完成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的股本以发行完成的股本为基础,未考虑超出标的资产现金交易对价
部分的配套融资。
    注 2: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系基于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为假设。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 2016 年 1-6 月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计算,上市
公司的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将增厚。根据本次交易对方趣点投资向上市公司作
出的承诺,点点互动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
度分别不低于 51,751.00 万元、70,279.00 万元及 83,056.00 万元。本次交易有利
于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标的资产未来盈利水平受到行业发展前景、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经营状况以
及国家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标
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不能完成业绩承诺的风险。

    按照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数量(考虑配套资金 415,000.00 万元,不考虑上市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对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及发
行数量的影响)、利润承诺情况计算,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次交
易发行股份对应每股收益分别不低于 1.21 元/股、1.64 元/股及 1.94 元/股,预计
高于 2015 年度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盈利能力良好。因此从长期来看,本次重组
有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将有所提高。本次交易
后,预计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当年每股收益将增加,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116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之签章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7 日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