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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调整的公告2017-03-29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谢德源先生及监事会主席胡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因公司目前正处于多元发展战略阶段,组织架构需相应调整。为了更专注于
汽车零部件制造的经营与管理及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谢德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职务,谢德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谢德源先生的辞职自书面辞职申请送达
董事会起生效。辞职后仍将继续在公司经营汽车零部件板块的浙江世纪华通车业
有限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
    因公司目前正处于多元发展战略阶段,组织架构需相应调整。胡辉先生向公
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2017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第三次职工代
表大会投票补选王浙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
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推选胡辉先生为公
司新任董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个人简历附后)胡辉先生在辞去监事职位
后未买卖公司股票。胡辉先生目前仍将继续在公司经营汽车零部件板块的浙江世
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及商务总监。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
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谢德源、胡辉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递交至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对王浙峰先生的任命自公司第五届第
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对胡辉先生的推选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正式生效。上述人事变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会存在不利影响。
    在公司任职期间,谢德源、胡辉先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企业发展做出
了积极贡献,公司、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谢德源先生及胡辉先生的工作表示衷
心感谢。寄望谢德源先生后续在公司经营汽车零部件板块的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
限公司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胡辉,中国国籍,男,1971年11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工程师。曾担任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配件厂二级经理,2005年至
2008年9月任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技术副总助理、副总经理助理,2008年9
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3月至今任职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兼商务总监。
    截至目前,胡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6%的股份,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辉先生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
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胡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浙峰,中国国籍,男,1986年出生,无境外留居权,大学专科学历。曾任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项目部项目经理、制造部部长、六分公
司总经理,现任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副总监。
    截至目前,王浙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4%,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浙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浙峰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