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4-25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7-02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议,拟定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5 月 18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公司会议室
二、审议事项
1、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调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 7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 年 3 月 29
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公告》,其他议案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详细内容
刊 登 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2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调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20 日 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
66 号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
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
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7
年5月20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郦冰洁
联系电话: 0575-82148871
3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 bingjie_li@sjhuatong.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
说明: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2
2、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序号 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3.00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00
4.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00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6.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7.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调整的议案》 7.00
2)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
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4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
5
附件一: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
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6.00 √
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调整的议案》 √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
附件二: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自然人股东
身份证号码
名称
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出席方式 □本人出席□授权代表出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备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