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越爱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名。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将母公司有关汽车零部件板块经营性资产及人员 划转予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签字页) 与会董事(签字): 王苗通 王一锋 王 佶 邵 恒 赵 骐 陈卫东 张杰军 梁飞媛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