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纪华通 股票代码:002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 177 号 4 幢 2 层 2152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A 座 260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 177 号 4 幢 2 层 2153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A 座 2603 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 提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签署日期:2018 年 1 月 3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向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五、本次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世纪华通就本次 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事宜取得国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及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股 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批准或核准,以 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 8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一、权益变动目的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1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2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6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0 备查文件 ............................................................................................................. 21 一、备查文件 ............................................................................................ 21 二、备查地点 ............................................................................................ 21 第一节 释义 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世纪华通、上市公司 指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合伙) 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 本报告书 指 合伙)之《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世纪华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际 100%股权、点点北京 100%股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权、通过境外子公司购买点点开曼 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交易 标的公司 指 菁尧国际、华聪国际、华毓国际、点点开曼、点点北京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菁尧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际 100%股权,华毓国际 100% 指 标的股权、拟购买资产 股权,点点北京 100%股权和点点开曼 40%股权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Funplus Holding 及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钟英武、关毅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指 涛及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现金购买 金购买资产协议》 资产协议》、《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菁尧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 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是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依据 点点开曼 指 开曼法律设立的公司 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钟英武、关毅涛共同设 点点北京 指 立的有限公司 点点互动 指 点点开曼与点点北京之合称 Funplus Holding,系一家依据开曼法律设立的公司,持有点 趣加控股 指 点开曼的 40%股权 趣点投资 指 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菁尧投资 指 上海菁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菁尧国际 指 Jingyao International Limited(菁尧国际有限公司) 华聪投资 指 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Huac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华聪国际控股有限公 华聪国际 指 司) 华毓投资 指 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Huayu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华毓国际控股有限公 华毓国际 指 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目的,不包括香港特 中国 指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开曼 指 开曼群岛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元 指 人民币元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其分项加数直接相加之 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华聪投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刘晶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 177 号 4 幢 2 层 2152 室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0 日 认缴出资 18,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50675083K 电话 021-63818851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A 座 2603 室 经营期限 201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华聪投资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金额 出资比例 1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975 21.49% 2 嘉兴坤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800 25.95% 3 宁波厚扬景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750 20.27% 4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750 20.27% 5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725 9.32% 6 江苏新桥建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 2.70% 合计 18,500 100% (二)华毓投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刘晶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 177 号 4 幢 2 层 2153 室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20 日 认缴出资 54,2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506750406 电话 021-63818851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A 座 2603 室 经营期限 2015 年 8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华毓投资各合伙人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金额 出资比例 1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9,525 17.57% 2 江阴德谦贸易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900 21.96% 3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250 20.76% 4 宁波厚扬景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1,250 20.76% 5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775 8.80% 6 嘉兴坤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000 7.38% 7 江苏新桥建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 2.77% 合计 54,200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一)华聪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姓名 是否取得其他国 长期居住 是否在其他 性别 职务 国籍 (曾用名) 家和地区居留权 地 公司兼职 一村资本有 执行事务合伙 刘晶 男 中国 否 上海 限公司董事 人委派代表 总经理 (二)华毓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姓名 是否取得其他国 长期居住 是否在其他 性别 职务 国籍 (曾用名) 家和地区居留权 地 公司兼职 刘晶 男 执行事务合伙 中国 否 上海 一村资本有 人委派代表 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华聪投资与华毓投资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互相独立,华聪投资与华毓 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均为一村资本有限公司,华聪投资与华毓投资因此构成一致行 动人,但华聪投资与华毓投资未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 致行动意向。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聪投资与华毓投资未持有世纪华通股份。根据《浙江世 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世纪华通拟实施如下重大资产重组: 世纪华通拟向华聪投资、菁尧投资和华毓投资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其分别 持有的华聪国际 100%股权、菁尧国际 100%股权和华毓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 际、菁尧国际和华毓国际合计直接持有点点开曼 60%的股权)以及合计持有的点 点北京 60%的股权;向钟英武、关毅涛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点点 北京 40%股权;通过境外子公司向趣加控股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点点 开曼 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世纪华通将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点点开曼 100%股权以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 同时,世纪华通拟向包括趣点投资在内的 7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5,000.00 万元。 世纪华通本次重组完成后,华聪投资持有世纪华通 26,866,597 股股份,持股 比例为 1.84%;华毓投资持有世纪华通 79,121,99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42%。 华聪投资与华毓投资合计持有世纪华通 105,988,591 股股份,持股比例合计为 7.2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继续增加其在世 纪华通中所持权益份额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聪投资与华毓投资未持有世纪华通股份。本次权益变动 后,华聪投资将持有世纪华通 26,866,59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84%;华毓投资 将持有世纪华通 79,121,994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42%。华聪投资与华毓投资将 合计持有世纪华通 105,988,591 股股份,均为世纪华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向信 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股份,占世纪华通总股本 7.26%。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世纪 华通股权的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含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73,000,000 26.58% 273,000,000 18.71% 邵恒 158,351,324 15.42% 190,497,713 13.05% 王佶 124,546,722 12.13% 159,165,910 10.91% 永丰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100,012,500 9.74% 100,012,500 6.85% 汤奇青 62,000,654 6.04% 62,000,654 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521,435 2.78% 28,521,435 1.95% 绍兴上虞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24,268,702 2.36% 24,268,702 1.66% 合伙) 王苗通 22,315,202 2.17% 22,315,202 1.53% 宁夏逸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541,700 1.81% 18,541,700 1.27%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能信 15,087,262 1.47% 15,087,262 1.03% 托世诚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菁尧投资 - - 120,899,690 8.29% 华聪投资 - - 26,866,597 1.84% 华毓投资 - - 79,121,994 5.42% 趣点投资 - - 59,347,181 4.07% 鼎通投资 - - 59,347,181 4.07% 徐阿毅 - - 2,472,799 0.17% 王娟珍 60,000 0.01% 2,532,799 0.17% 蔡明雨 - - 14,836,795 1.02%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含募集配套资金)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其他公众股东 200,386,539 19.52% 200,386,539 13.73% 总计 1,027,092,040 100.00% 1,459,222,653 1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世纪华通拟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8.55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华聪投资、菁尧投资和华毓 投资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华聪国际 100%股权、菁尧国际 100% 股权和华毓国际 100%股权(华聪国际、菁尧国际和华毓国际合计直接持有点点 开曼 60%的股权)以及合计持有的点点北京 60%的股权;向钟英武、关毅涛通 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点点北京 40%股权;通过境外子公司向趣加控 股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点点开曼 40%股权。 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16 年 6 月末的普通股总股本 1,027,092,0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 案已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2017 年 11 月 14 日,上市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027,092,0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 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实施完毕。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8.35 元/股,发行股 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226,888,281 股。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世纪华通将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点点开 曼 100%股权以及点点北京 100%股权。同时,世纪华通拟向包括趣点投资在内 的 7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15,000.00 万元。 (二)本次发行股份的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 3、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世纪华通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相关市场参考价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市场参考价类型 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22.68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20.60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21.7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为 18.5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的 9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取标准主要是在综合考虑世纪华通原 有业务的盈利能力及股票估值水平,并对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 水平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经协商确定。 在发行日前,如世纪华通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世纪华通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 整。 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2016 年 6 月末的普通股总股本 1,027,092,04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 案已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实施完毕。2017 年 11 月 14 日,上市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1,027,092,0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 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实施完毕。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8.35 元/股,发行股 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226,888,281 股。 本次重组世纪华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定价原则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规定。 4、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估值合计 693,900.00 万元,股份对价为 416,340.00 万元, 按照 18.35 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226,888,281 股(如计算后出现尾数的,则去掉尾数直接取整数)。具体发行数量 如下: 发行对象 股份支付对价(万元) 发行数量(股) 菁尧投资 221,850.93 120,899,690 华聪投资 49,300.21 26,866,597 华毓投资 145,188.86 79,121,994 合计 416,340.00 226,888,28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 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上市公司股票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锁定期安排 根据华毓投资出具的《关于锁定股份的承诺函》,华毓投资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中所取得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如截至本合伙企业取得本次交易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 79,121,994 股新 股上市之日,本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十二个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 79,121,994 股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三十六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执行。若本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等于或超 过十二个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 79,121,994 股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十二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 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企业 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企业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华聪投资出具的《关于锁定股份的承诺函》,华聪投资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中所取得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如截至本合伙企业取得本次交易世纪华通发行的对价股份 26,866,597 股新 股上市之日,本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十二个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 26,866,597 股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三十六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执行。若本合伙企业用于认购对价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等于或超 过十二个月的,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价股份 26,866,597 股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转让,十二个月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执 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本企业 增加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本企业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 安排。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华聪投资召开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 过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2、华毓投资召开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 过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4、世纪华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的正式方 案; 5、世纪华通召开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6、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7、世纪华通就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投资事宜取得国家发展及改革委员会以 及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 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 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刘 晶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刘 晶 年 月 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zse.cn/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省绍兴市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世纪华通 股票代码 002602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 美盛路 177 号 4 幢 2 层 2152 伙)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室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 美盛路 177 号 4 幢 2 层 2153 伙) 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不变,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可多选) 与 □ 其他 1、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 0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 0.00% 量及占上市公 2、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司已发行股份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比例 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00% 1、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 26,866,597 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比例: 1.84% 义务人拥有权 2、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益的股份数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79,121,994 股 变动比例: 5.42%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刘 晶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刘 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