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监事会注重对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性、董事
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
内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浙江省绍兴市上
虞区越爱路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浙江省绍兴市上
虞区越爱路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4月25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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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8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参加
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公司 2017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此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7年10月3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对2017年度公司运作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对重组后并入的子公司应及时调整、完善相应的制度。公司依照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要求,竭力整改健全公司的内控控制体系,以期严格执行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勤勉尽责,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审
查,通过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第一季度、2017年半年度和2017年第三季度的
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
财务规章制度,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核
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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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与
收购、出售资产有关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非关联第三方的市场公允价值
为基础,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且签署了相关协议,上
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2016年度报告审议时,未预计到2017年度有关联交易情况发生。2017
年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知情人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公司按照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
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不存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对规范财务会计行
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
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
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同时,随着并购重组的不
断进行,制度、管理也在不断地深化和延深。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7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8,00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软件有限
公司担保20,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18年8月13日;为全资子公司无锡七酷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20年3月2日;为全资子公司余姚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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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华通金属实业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担保期限至2019年6月12日。
三、监事会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公司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继续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
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加大监督财务信息和内审力度,切实
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确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