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现金交易对价的独立意见2018-06-3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现金交易对价的独立意见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方式购买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 40%股权、Jingyao International Limited、Huac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及 Huayu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 分别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现行有效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经审慎分析,特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现金交易对价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我们对本次议案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部分现金交易对价的事宜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
为 购 买 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 40%股权所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人民币
7,617.37 万元自有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
换现金交易对价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梁飞媛 王
陈卫东 胡
王 迁 梁
2018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