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于2019年4
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19年度新增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向本人提交了关于前述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
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本
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2019 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江苏省天
然气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和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
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
新增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 2019 年度内拟
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
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
产生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陈良 蒋建华 魏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