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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持续督导机构”)
作为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信”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相关
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中信建投证券的核查工作
    中信建投证券审阅了公司所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审阅公司内
控相关制度、与公司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等,并
结合日常持续督导情况,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
评价基础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江苏国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江苏省国际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
有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江苏
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和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为: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测试评价包括内部
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部分;业务层面的内部
控制测试评价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
程基建、安全管理、成本费用、招投标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
存货管理、关联交易、环保监控、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收入与成本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金融投资管理和长期股权投资
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手
册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将缺陷划分确定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
于如下事项:
       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公司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
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并
未发现该项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
       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
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①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公司内控系统未建立反舞弊
程序和控制措施;③重要的业务流程或系统存在缺陷;④当期财务报告出现重要
错报。
       C、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标准
指标
         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资产总额的0.5%      错报的资产总额占公
资产     总资产的2%以上,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错报金额﹤资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总额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产总额的2%          资产的0.5% 以下
         计算数据

                                              净 利 润 的 2% ﹤   错报的净利润占公司
净利     错报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错报金额﹤净利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润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润的10%             审计净利润的2%以下

       注:资产总额和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公司非财务报告
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的负面影响的性质、
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包括: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重大损失;②公司决策违反程序并导致
重大失误;③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系统性失效;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
员流失严重。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包括:
    ①决策程序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一般失误;②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存在迹象包括:
    ①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未形成损失;②一般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指标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000 万元(含 1,000
  造成损失          5,000万元及以上                          小于 1,000 万元
                                      万元)至 5,000 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不适用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不适用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年度内控自
评价工作中发现的个别一般缺陷(如①仅通过口头或电子形式与供应商、客户进
行往来对账,未保留相关纸质痕迹;②合同文本签署不规范,部分合同无签订日
期或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合同审批日期),公司审计部及时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
的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对象和整改工作要求,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缺陷整改
到位。具体措施如下:①要求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定期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往来
对账并保留相关对账凭据;②加强对合同管理制度的宣贯和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
督,并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积极配合,以上一般缺陷已
在本报告期内全部整改完毕。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不适用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
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不适用
    三、江苏国信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
致。
    □是 □否 √不适用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四、中信建投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2018 年度,江苏国信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
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且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袁晨                     连子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