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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顺科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龙尾路 10 号捷顺科技三楼总办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2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
表决权股份 357,431,799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780%,其
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341,796,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51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635,4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6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7,235,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5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盈科(深圳)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31,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31,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31,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31,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31,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31,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381,534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585,21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9%;反对
股数为 50,2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弃权股数为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185,3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7084%;
    反对票 50,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2916%;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31,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102,466,492 股(其中现场投票 86,831,017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02,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06,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股数为 2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股数为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06,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8317%;
    反对票 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1683%;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唐健、刘翠英、赵勇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
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31,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为 357,431,799 股(其中现场投票 341,796,324 股同意,
网络投票 15,635,47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
对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 17,235,5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100.0000%;
    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蔡涵、王莹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