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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捷顺科技: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1-06-02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李民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李民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在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115,000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644,276,441股不超过0.0178%(以下
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李民先生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本次拟实施减持计划完全
系个人财务的安排。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6月1日收到上述人员出具的《减持股份
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民          副总经理                  461,200                   0.0716
              合计                           461,200                   0.07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拟减持股数占   拟减持的股份占
             减持股份         减持方   拟减持数量
姓名                                                  公司总股本比   其本人总持股的
                 来源           式     不超过(股)
                                                      例不超过(%) 比例不超过(%)
       公积金转让股份、限制    集中
李民                                        115,000         0.0178          24.9350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     竞价

          合计                  -           115,000         0.0178          24.9350

    5、若本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
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民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李民先生作出股份增持承诺:自2018年6月29日起2个月内,拟增持金额合计不
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在实施增持计划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2018年7月7日,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李民先生累计增持金额102.56万元,
增持承诺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民先生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
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
相关承诺的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李民先生签署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