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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评估合理性的专项意见2019-11-0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评估合理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 2019 年 10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 371 号)的相关要求,作为江苏
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在认真审阅了本次评估工作的相关资料,并与评估机构沟通了解后,经
审慎分析,认为: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
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论作为爱康房地产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值,根据爱康大厦持有目的不同,采取相应评估参数及定价依据,充分
考虑了土地取得成本低及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计量
模式,每年计提折旧,账面净值较低。综上原因,本次净资产评估增值率较大,
评估增值具备合理性。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对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评估合理性的专项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胜刚                     何 前                  耿乃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