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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7-0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
的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本次交易对手方的实际控制人邹晓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
先生的妹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
司持续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将依法回避表决。
    2、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是为了进一步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事业合
伙人激励机制,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促进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领域的经营发展,
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积极性,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整体经营目标。
    3、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交易及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耿乃凡                     何   前                  杨胜刚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