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09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
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2-004)。根据上述
议案及公告,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经营发
展需求,公司拟在 2022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
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康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电力”)拟参
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浙江”)辖区内 2022 年度电力市场
化交易,为保证浙江爱康电力履行电力市场化结算义务,国网浙江要求浙江爱康
电力依据《浙江售电市场履约管理试试细则》,提交受益人为国网浙江的履约保
函。
2022 年 7 月 6 日,浙江爱康电力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关村融资”)签署了《委托保证合同》,浙江爱康电力委托中关村融资
作为申请人,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
开立履约保函,投保金额为 600 万元,中关村融资为浙江爱康电力因平安银行为
浙江爱康电力开立履约保函而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与银行保函
担保责任期限相同。
2022 年 7 月 7 日,江苏爱康电力向中关村融资提交《企业反担保保证书》,
江苏爱康电力为浙江爱康电力与中关村融资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
被保证人义务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 2022 年 7 月 7 日至《委托保证合同》
项下全部被保证人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浙江爱康
电力的担保合同金额 600 万元,不超过《关于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额度 960 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
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浙江爱康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MA28NQY43R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新村 21 号 208 室
法定代表人 卓钢
注册资本 10,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服务:电力供应,承接、承修、承试电力设备,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调试,
电力项目开发,承接电力工程,电力技术、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的技术开
主营业务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力设备租赁;销售:电力,太阳能
设备,电力设备。
股东及持股比例 爱康科技持股 100%
关系说明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基本财务数据 总资产 9,950.20 10,573.78
(单位:万元) 净资产 9,932.20 9,939.62
营业收入 45.95 29.26
净利润 -39.55 7.43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7 月 7 日,江苏爱康电力向中关村融资提交《企业反担保保证书》,
江苏爱康电力愿为浙江爱康电力与中关村融资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全
部被保证人义务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 2022 年 7 月 7 日至《委托保证合同》
项下全部被保证人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保证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
被保证人义务,包括担保金额的本金、利息、罚息、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以
及中关村融资为实现本反担保保证书所载明的权利而支付的全部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江苏爱康电力为浙江爱康电力与中关村融资签署的《委托保证合同》项
下的全部被保证人义务提供反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
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其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
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对
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
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
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
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18.48
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06 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63 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8.61 亿元;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发展融资租
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30 亿元;其他对外提供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52 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约为 192.42%。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约为 192.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
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
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