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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姿股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2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
接受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委托,作为其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
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
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次交易中,长江保荐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朗姿股份除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
他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朗姿股份除聘请长江保荐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审计机构、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聘请第三方行为的
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
               陈华国             郭忠杰             苗健




               樊黎明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