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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1-04-29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周五)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2021 年 5 月 17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 A 座北塔 26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5、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
    1、公司将对以上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
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上述议案 12、13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表决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8.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
12.00                                                                √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5.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
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
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请发传真或
邮件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典大厦 6 楼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宇超
    联系电话:0579-89295369
    传真:0579-89295392
    电子邮箱:huyc@haers.com
   5、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表一: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8.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
 10.00                                                           √
           案》
 11.00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00                                                           √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5.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
本人出席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
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文件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
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00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8.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12.00                                                           √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5.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
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
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
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
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
单位公章。
  附件 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股)



是否本人参会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及提供被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