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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5-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斯”、“发行人”、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濮宋涛           联系电话:021-35082898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溪             联系电话:021-35082996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
                                                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
                                                SIGG高端杯生产线建设项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目”处于建设期,截至2020
                                                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16.16
                                                万元,进度为19.99%。保荐

                                     1
    机构已提请公司注意合理安
    排募投项目的实施,对于部
    分募投项目拟适当延期事项
    需及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14.92亿元,同比下降
    16.83%;实现净利润
    -2,830.91万元,同比下降
    151.36%。其中,国际市场实
    现销售收入11.70亿元,同比
    下降17.90%,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80.04%;国内市场实现
    销售收入2.92亿元,同比下降
    12.77%,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9.96%。OEM业务实现销售
    收入9.85亿元,同比下降
    17.31%,OBM业务实现销售
    收入3.63亿元,同比下降
    13.28%,ODM业务实现销售
    收入1.14亿元,同比下降
    24.01%。净利润下降的主要
    原因系本年度新冠疫情影响
    公司营业收入下滑、美元汇
    率变动影响本年度汇兑损失
    增加以及计提了部分资产减
    值准备。保荐机构提醒公司
    进一步加强管理,努力提升
    经营业绩。
    3、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
    31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
    梁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梁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副总裁、董事及董事
    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公司郭峻峰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于2021年4
    月1日起辞去公司总裁、董事
    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
    职务,辞职后,其将不再担
    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任何
    职务。上述人员变动已履行
    了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2
                                               务。保荐机构已提醒公司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董监
                                               高发生重大变动,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已完成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年4月20日
                                               重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关于董事、监事和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
                                               任职管理及退市制度等方面
                                               的内容,并简要介绍了新《证
                                               券法》实施后对上市公司及
                                               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处罚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参见“一、保 参见“一、保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荐工作概述” 荐工作概述”
                                              之“5.现场检 之“5.现场检查
                                  3
                                              查情况”之      情况”之“(3)
                                              “(3)现场检   现场检查发现
                                              查发现的主      的主要问题及
                                              要问题及整      整改情况”
                                              改情况”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参见“一、保
                                                              参见“一、保
                                             荐工作概述”
                                                              荐工作概述”
                                             之“5.现场检
                                                              之“5.现场检查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查 情 况 ” 之
                                                              情况”之“(3)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3)现场检
                                                              现场检查发现
                                             查发现的主
                                                              的主要问题及
                                             要问题及整
                                                              整改情况”
                                             改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1、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限售
                                                         是        不适用
股份的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不再新增对永康哈尔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其他
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股权质押事项以及
维持控制权出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公司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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