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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3、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A座北塔26层。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1,549,4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2199%。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1,492,8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206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37%;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吕强、欧阳波、朱仁标回避表决,由其他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表

决。

       表决结果:同意 56,6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1,549,4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

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