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哈尔斯: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工作
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胡宇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宇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相关规则规定的不适合担
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胡宇超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胡宇超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简历
    胡宇超:女,1989 年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2012 年 5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公司证券助理;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宇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 万股(为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9-89295369
    传真:0579-89295392
    电子邮箱:huyc@haers.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 1 号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