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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集团: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28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当前
总股本 741,883,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8,376,628.80 元。

     1、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2、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3 日。

     3、长集转债”转股价格将于 2020 年 6 月 3 日起由原 8.31 元/股调整为 8.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6 月 3 日起生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当
前总股本 741,883,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8,376,628.80 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
度分配。未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1,883,14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03           何启强
      2            00*****967           麦正辉

      3            08*****422           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

      4            00*****587           张蓐意

      5            00*****388           郭妙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邮编:528415)
    咨询联系人:苏慧仪
    咨询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电话:0760-8982900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