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20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1 年 4 月 13 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 4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1,184,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8151%。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1,11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5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7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3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6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51,17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22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4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347%。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51,17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22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4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347%。 3.《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51,17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22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4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347%。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51,17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22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4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347%。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1,17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22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4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347%。 6.《2021 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22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4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347%。 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7.《关于 2021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1,17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22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4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347%。 8.《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1,11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65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347%。 9.《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1,11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65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347%。 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1,176,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8.5222%;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10.0430%;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 1.4347%。 11.《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1,11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6%;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6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653%;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347%。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 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