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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邦科技: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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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周风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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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394,180,470.25                2,386,696,863.38                         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61,502,865.07                1,651,439,930.10                         0.6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163,846.32                   -35.54%          173,564,804.32              -4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86,948.01                   -70.95%           16,323,288.24              -68.6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942,410.48                   -73.42%           14,516,754.22              -69.9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5,204,605.87             -113.9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83                  -85.48%                  0.0447              -84.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83                  -85.48%                  0.0447              -84.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0%                   -1.02%                  0.98%                -2.24%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948.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28,610.7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5,671.5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8,800.13

合计                                                                             1,806,534.0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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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81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丹邦投资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18%        110,232,000                  0
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丹侬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6.82%         24,913,300                  0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嘉实
主题精选混合型 其他                     2.41%          8,813,558                  0
证券投资基金

陈颖             境内自然人             2.35%          8,570,380                  0

中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1.64%          6,000,037                  0
红-个人分红
-005L-FH002 深

蒋亦飞           境内自然人             1.51%          5,497,700                  0

汪涓             境内自然人             1.29%          4,703,996                  0

李正芳           境内自然人             1.21%          4,428,400                  0

邓成             境内自然人             1.07%          3,900,800                  0

李继梅           境内自然人             0.97%          3,547,673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0,232,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232,000

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                                                  24,913,300 人民币普通股          24,913,300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
                                                                         8,813,558 人民币普通股           8,813,558
证券投资基金

陈颖                                                                     8,570,380 人民币普通股           8,570,3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6,000,037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37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蒋亦飞                                                                   5,497,700 人民币普通股           5,497,7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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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涓                                                                 4,703,996 人民币普通股          4,703,996

李正芳                                                               4,428,400 人民币普通股          4,428,400

邓成                                                                 3,90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900,800

李继梅                                                               3,547,673 人民币普通股          3,547,673

                               1、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萍与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主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东刘文魁为叔侄关系;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
说明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

                               前十大股东中,陈颖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5,362,400 股;蒋亦飞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5,497,700 股;汪涓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1,864,230 股;李正芳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4,261,400 股;李继梅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3,507,673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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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变动               增减变动原因
        存货            44,110,127.19        24,742,322.97       78.28%    主要系生产储备存货所致。
     开发支出           29,135,560.80        16,579,866.60       75.73%    主要系公司对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预收款项            1,868,977.82         5,111,125.83      -63.43%    主要系公司销售订单减少,预收客户
                                                                           款项减少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4,524,261.74         7,514,584.32      -39.79%    主要系应付工资减少所致。
     应付利息            1,537,586.11         1,157,899.99       32.79%    主要系贷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4,523,166.77         3,056,289.94       48.00%    主要系预提的生产费用增加所致。
        股本           365,280,000.00       182,640,000.00      100.00%    主要系2015年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
                                                                           股所致。
      利润表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变动               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73,564,804.32       313,113,963.41      -44.57%    主要系受全球经济环境下行等因素影
                                                                           响,销售订单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          102,942,953.29       193,112,865.81      -46.69%    主要系因营业收入减少成本同步下降
                                                                           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60,700.11           449,852.99      -86.51%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增加较少所
                                                                           致。
    营业外收入           2,155,124.24         4,952,825.63      -56.49%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29,790.09            14,223.03      109.45%    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所得税费用           2,118,889.30        14,858,822.10      -85.74%    主要系利润下降,导致企业所得税减
                                                                           少。
    现金流量表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变动               增减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5,204,605.87       108,959,977.86      -113.95%   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流量净额                                                             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34,722,878.76       -52,811,959.15      -34.25%    主要系募投项目基本完成投资减少所
    金流量净额                                                             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30,547,246.88        67,988,715.56      -144.93%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导致现
    金流量净额                                                             金流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股东权益变动: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丹
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侬科技”)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年3月至2016年7月期间,丹侬科技累计减持本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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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比例为5.006%。本次权益变动后,丹侬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24,913,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2%,仍为本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于2016年7月9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详细情况请参见2016
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完成营
业执照变更登记备案,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细情况请参见201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报告期内,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修改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该事项已经2016年9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
况请参见2016年8月26日、2016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相关情况详见 2016 年 7 月 9 日《中国证
股东权益变动                          2016 年 07 月 09 日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相关情况详见 2016 年 8 月 11 日《中国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2016 年 08 月 11 日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相关情况详见 2016 年 8 月 26 日《中国
                                      2016 年 08 月 26 日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部分条款                                                                      相关情况详见 2016 年 9 月 27 日《中国
                                      2016 年 09 月 27 日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深                  本公司/本人
                                 圳丹邦投资                  (包括本公
                                 集团有限公     关于避免同   司控制的全
                                                                            2011 年 09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司与实际控       业竞争的承   资、控股企业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20 日
                                 制人刘萍(包 诺             或其他关联
                                 括控制的全                  企业,下同)
                                 资、控股企业                保证在发行



                                                                                                                           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或其他关联   人依法存续
企业)       期间,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
             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发
             行人《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
             定,不以任何
             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直接
             经营或与他
             人合资、合
             作、参股经
             营)从事与发
             行人构成竞
             争的业务;保
             证将采取合
             法、有效的措
             施,促使本公
             司/本人拥有
             控制权的公
             司、企业与其
             他经济组织
             及本人的其
             他关联企业
             不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发
             行人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
             不会直接或
             间接投资、收
             购与发行人
             存在竞争的
             企业,也不以
             任何方式为
             竞争企业提
             供任何业务
             上的帮助;或
             在竞争企业
             或经济组织
             中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或
             核心技术人


                                                              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员。若因任何
原因导致出
现本公司/本
人与发行人
从事相同或
类似业务的
情形,本公司
/本人同意由
发行人在同
等条件下优
先收购该等
业务所涉资
产或股权,和
/或通过合法
途径促使本
公司所控制
的全资、控股
企业或其他
关联企业向
发行人转让
该等资产或
控股权,和/
或通过其他
公平、合理的
途径对本公
司的业务进
行调整以避
免与发行人
的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如
违反本承诺
函,本公司/
本人愿意承
担由此产生
的全部责任,
充分赔偿或
补偿由此给
发行人造成
的所有直接
或间接损失。
本公司/本人
不利用在发
行人的控股
股东/主要股


                                                 9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东或实际控
                          制人地位,损
                          害发行人及
                          其他中小股
                          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将
                          尽量避免与
                          发行人之间
                          发生关联交
                          易;对于确有
                          必要且无法
                          回避的关联
                          交易,将按照
                          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
                          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按市
                          场公认的合
                          理价格确定,
                          并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
控股股东深
             关于减少关   规范性文件
圳丹邦投资                               2011 年 09 月
             联交易的承   的规定履行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集团有限公                               20 日
             诺           交易审批程
司
                          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切实
                          保护上市公
                          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如因
                          未履行此项
                          承诺而给发
                          行人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
                          将对因此给
                          发行人造成
                          的损失予以
                          赔偿。本公司
                          保证不利用
                          在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地
                          位,损害发行
                          人及其他中


                                                                               1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小股东的利
                            益。

                            除三年的股
                            份承诺锁定
                            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
                            直接及间接
                            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
公司董事及
                            十五;离职后
高级管理人
                            半年内,不转
员刘萍、王李
                            让本人直接
懿,监事邹盛
               关于股份转   及间接持有     2011 年 09 月
和及核心技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让的承诺     的发行人股     20 日
术人员刘文
                            份;在申报离
魁(王李懿、
                            任六个月后
邹盛和已离
                            的十二个月
任)
                            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
                            量占本人直
                            接及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
                            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百
                            分之五十。

                            发行人公开
                            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若税
                            收主管部门
                            要求发行人
控股股东深                  补缴因其享
               关于承担税
圳丹邦投资                  受有关税收     2011 年 09 月
               收追缴风险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集团有限公                  优惠政策而     20 日
               的承诺
司                          免征及少征
                            的企业所得
                            税,本公司将
                            无条件全额
                            承担发行人
                            在发行上市

                                                                                 1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前应补缴的
                                                            税款及因此
                                                            所产生的所
                                                            有相关费用。

                                                            若应有权部
                                                            门的要求或
                                                            决定,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
                                                            需为职工补
                                                            缴的住房公
                                                            积金、或发行
                                                            人及其子公
                                                            司因未为职
                                控股股东深     关于承担补   工缴纳住房
                                圳丹邦投资     缴职工住房   公积金而承     2011 年 09 月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集团有限公     公积金风险   担任何罚款     20 日
                                司             的承诺       或损失,丹邦
                                                            投资集团愿
                                                            在毋须发行
                                                            人支付对价
                                                            的情况下承
                                                            担所有补缴
                                                            金额和相关
                                                            所有费用及/
                                                            或相关的经
                                                            济赔偿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80.00%         至                     -3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337.39        至                     4,680.87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686.95

                                             受世界经济形势不稳定、制造业不景气的影响,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归属于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上市公司净利润较 2015 年度将出现下滑波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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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萍


                                                                                 2016 年 10 月 26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