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01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展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展
期,期限六个月。公司以拥有的“松坪山高新住宅 22 栋整栋”房产做抵押,公
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为此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法
定代表人刘萍先生个人无偿为此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萍先生
为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展期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此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
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
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1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萍先生
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