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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丹邦科技: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2021-01-14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丹邦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209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要求公司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中涉及的事项进行

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

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整改报告》。现将具体整改情况

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为了更好地落实深圳证监局所下发《决定书》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

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改工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规则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决

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并针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逐项提

出了整改计划。

    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传达了深

圳证监局《决定书》的有关精神及要求,同时要求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针对《决

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

完善措施,并由审计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

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有关说明

    《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

    问题一:公司治理不完善

    《决定书》原文如下:

    1、股东大会会议管理不规范

    关于股东授权委托事项,公司未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

执行,股东大会会议管理不规范。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你公司未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登记管理不规范,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自查情况说明:

    1)股东大会会议管理不规范

    2017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存在公司
自然人股东委托表决情况,委托人登记材料中缺少委托股票账户卡复印件,且授

权委托书内容系自然人股东手拟,与股东大会通知附件中格式不符;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存在自然人股东委托表

决情况,委托人登记材料中的授权委托书系股东本人手拟,与公司股东大会通知

中附件的格式不符。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简称“本制度”),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公司本制度部分内容存在无法适应当前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登记要求的情形,但公司未及时对本制度予以修订。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筹划并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于 2020 年 4 月终

止了此事项,同时筹划和披露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事项,在开展两次非公开发

行事项的工作中,公司均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规定》对参与筹划阶段及披露前知悉此事项的人员姓名等信息进行了登记入档,

但存在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在登记过程中未完整记

录“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或其他所属单位与公司关系”和“知

悉内幕信息地点”等信息。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就股东大会委托不规范事项通知相关自然人股东。今后公司将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通知的格式要求,严格审

核股东大会相关会议资料,确保股东大会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持续强化股东

大会会议管理工作。

    2)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
的修订情况,并及时根据修订后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予以修订,规范开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针对公司 2019 年

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

忘录在登记过程中未完整记录“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或其他

所属单位与公司关系”和“知悉内幕信息地点”等信息情形的,公司已根据相关

资料、实际情况及与相关当事人的沟通确认结果对未完整记录的信息进行了补充

登记。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证券法律法规,

促进相关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会

议管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内外培训,加强学习,提

升业务能力,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责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整改完成时间:2021 年 1 月 13 日

    问题二:境外资金管理不到位


    《决定书》原文如下:

    你公司对境外供应商退款的安排方式以及不主动对账确认的情形,使公司资

金处于很大不确定性状态,反映出你公司对境外资金管理不到位,不利于公司资

产安全。

    自查情况说明:

    丹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是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7

年 6 月,丹邦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丹邦”)与设备供应商 ADVANCE

株式会社签订了一份设备购置合同,合同总价 328 万美元。 2017 年 12 月 20 日

香港丹邦根据合同约定向供应商预付了 328 万美元。
    随公司技术要求变更,原合同所订购设备已无法匹配生产需求,经过多次协

商,双方同意终止该合同,ADVANCE 株式会社同意退款。香港丹邦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通知 ADVANCE 株式会社分两部分退回预付款:194 万美元直接转退香港

丹邦,134 万美元代香港丹邦支付给了丸红株式会社。两笔款项都已执行到位。

    自查结果表明,该合同在双方协商终止及善后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公司合同

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使公司资金处于很大不确定性状态,反映出公司对境

外资金管理不到位,不利于公司资产安全。

    整改措施:

    1、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公司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强化对外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落实重大合同、重要预付账款跟踪表管

理,加强合同变更流程管理力度,确保合同约定条款与资金管控一致。

    2、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认真学习《决定书》有关内容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设备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付款管理制度等。比对制度,自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点,

量化各部门工作考核权重比例。

    3、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企业会计

准则》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学习《公司章程》、《公司财务制度》等制度,提高

财务人员的证券法规意识和业务核算水平,定期开展业务考试,学习成绩纳入绩

效考核。

    4、强化财务部往来核对工作能力,量化往来会计及职能部门业务人员往来

核对工作量、准确率、询征回函率,确保公司往来核算及时、准确、客观,确保

公司境外资金的安全。

    责任部门:总办、采购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持续整改

    问题三:公司年报未完整披露关联交易
           《决定书》原文如下:

           你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年报中未披露关联方东邦科技(香港技术)有限公

       司代公司全资子公司垫付人员薪酬、运输费等关联交易事项。

           自查情况说明:


           东邦科技(香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东邦)为广东东邦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邦”)之子公司,广东东邦为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丹邦科

       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邦香港”)为公司之子公司,香港东邦为公司

       关联方。

           香港东邦于 2017 年起为丹邦香港垫付人员薪酬、运输费用等,因财务部工

       作人员疏忽,沿用了以往年度的年报格式,在编制 2017 年至 2019 年年报的《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章节时对公司销售产品给关联方公司进行了披露(见附表 1),

       遗漏了香港东邦为丹邦香港垫付费用(见附表 2)未披露。
           附表 1: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发生额        2018 年发生额         2017 年发生额

 香港东邦          产品销售                 340,567.09         352,343.82            381,689.06

 广东东邦          产品销售                      0.00            2,507.86                  0.00

 小计                                       340,567.09         354,851.68            381,689.06

            附表 2:

                  2017-2019 年香港东邦代丹邦香港支付费用汇总表

年份     代付工资/公积金      代付差旅费     代付运费/报关费     合计(港币)          折人民币

2017       1,393,653.50       390,450.00       1,024,172.59      2,808,276.09      2,347,466.07

2018       1,319,970.08              0.00        454,906.44      1,774,876.52      1,555,146.82

2019       1,903,599.96       117,000.00         137,934.16      2,158,534.12      1,933,571.69


           整改措施:
    公司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之前,组织财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的有关规定,并重点针对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章节内容进行学习和讨论,加强财

务部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升财务部整体专业能力和整体素质,提升财务管理

的整体素质,规范公司财务核算,强化财务核算薄弱环节,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

作。

    责任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持续整改

       问题四:财务会计基础薄弱

       《决定书》原文如下:

       你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
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

       自查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的财务会计核算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存
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
    丹邦香港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对丹邦香港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12,196,947.98元。丹邦香港近3年累计亏损-10,538,866.56元。见附表3:
        附表3: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丹
                                              净利润(丹邦香港)
         邦香港

                    12,196,947.98   2017 年              -1,640,969.14

                                    2018 年              -3,267,934.13
                                            2019 年                       -5,629,963.29

                                            近 3 年累计亏损              -10,538,866.5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母公司对亏损子公司丹邦香

 港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进行减值测试及计提减值损失,未计提减值损失只影响母公

 司的净利润,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造成影响。

         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对子公司投资》披露的对丹邦香港帐面

 期初和期末余额均为12,196,947.98元,见附表4:

         附表 4: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                                                                      本期计提减     减值准备期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位                                                                            值准备         末余额

丹邦香港      12,196,947.98                               12,196,947.98

广东丹邦     1,055,968,160.00                            1,055,968,160.00

光明丹邦

  合计       1,068,165,107.98                            1,068,165,107.9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

 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见附表 5:
         附表 5:

     以账龄为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率                           率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按账龄组合按预
                                  1-2 年                      10.00%                       10.00%
  期信用损失率计
                                  2-3 年                      30.00%                       30.00%
         提坏账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以其他方式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方式
                                                         率                      率

                 组合 1(押金、保证金组合)             0.00%                 0.00%
     其他组合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0.00%                 0.00%
                           组合)

                 组合 3 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0.00%                 0.00%


                       应收账款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账龄组合       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 年以内          271,728,998.21                          5.00%           13,586,449.91

1-2 年             22,974,704.08                         10.00%            2,297,470.41

2-3 年                    1,997.94                       30.00%                     599.38

3-4 年                                                   50.00%                       0.00

4-5 年                168,068.30                         80.00%              134,454.64

5 年以上                                                100.00%                       0.00

   合    计       294,873,768.53                                          16,018,974.34


                       其他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按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率

  1 年以内        202,375.25                   5.00%                     10,118.76

  1至2年           9,500.00                    10.00%                      950.00

  2至3年          65,000.00                    30.00%                    19,500.00

  3至4年              -                        50.00%                        -

  4至5年          20,000.00                    80.00%                    16,000.00

  5 年以上        22,748.72                   100.00%                    22,748.72

    合   计       319,623.97                                             69,317.48
 2.按其他组合: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组合         其他应收款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率

    押金                                 0.00%                   -


   保证金                                0.00%                   -


   备用金                                0.00%                   -

代扣代缴款项                             0.00%                   -

应收补贴款项                             0.00%

应收出口退税      2,953,314.66           0.00%                   -

    其他                                 0.00%                   -

集团内关联方
                                         0.00%                   -
    款项

合并范围内关
                                         0.00%                   -
  联方款项

    合计          2,953,314.66             -                     -


    整改措施:

    公司将在 2020 年度及往后年度的报告中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严格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先根据历史经验确认应收账

款违约损失率,再考虑前瞻性信息,分析与回收率相关的关键驱动因素的主要变

化,采用谨慎原则,以迁徙率模型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财务部将在编制 2020 年年报之前,组织年报编制人员重新学习《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尤其是《企业会计准则

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和讨论。并以此为鉴,要

求全体财务人员平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财务核算水平,规范财务会计
核算,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未来,公司财务部将定期组织

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提升财务整体管理素质,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进一步加

强相关考核机制,提高财务会计核算质量,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奖优惩

劣,将评核结果与财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持续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

    责任部门:财务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整改完成时间:持续整改

    三、公司总结及持续整改计划

    经过梳理和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财务核算及信

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决定书》的有关

要求,积极开展持续自查和整改,完善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升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法规知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加强会计基础,强化

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公司将以本次自查和整改为契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加强信息披露管

理,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