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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和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公告2019-12-31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的公告
    股东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收到 5%以上

股东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告知:
2019 年 12 月 27 日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356.86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9425%。本次减持后,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 1893.1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99997%,低于本公司总股本
的 5.00%。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万股)       (%)

广州市裕煌贸                   2019 年 12
                 大宗交易                            5.46 元          356.86       0.9425%
易有限公司                      月 27 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数(万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50          5.9425%     1893.14     4.99997%
广州市裕煌贸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0          5.9425%     1893.14     4.99997%
易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 2011 年 IPO 上市的发起人股东之一,
其于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广
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已严格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不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更为
4.99997%,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